武漢擬立法嚴格控煙 市民可向市長熱線舉報違規吸煙
2019-04-23 10:01:44?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李雅蘭 李雅蘭 |
市民可向市長熱線舉報違規吸煙 武漢擬立法嚴格控煙 □ 本報記者 劉志月 □ 本報實習生 ? 劉 歡 4月16日,《武漢市控制吸煙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提交湖北省武漢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 早在1995年,武漢市就出臺了《武漢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規定》,以政府規章的形式為全市控制吸煙工作提供了依據。但由于立法理念相對滯后,執法力量薄弱、處罰力度偏輕等問題,這一規定已不能適應新形勢下控煙管理工作需求。 在作立法說明時,武漢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張紅星說,《條例》草案以地方立法形式將行之有效的控煙管理經驗固化下來,有助于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治理水平,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明確劃定控制吸煙場所 控制吸煙場所的劃定是制定公共場所控煙條例的焦點問題?!稐l例》草案大致將控制吸煙場所分為三類—— 一是室內禁煙區。武漢市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電梯轎廂內禁止吸煙。 二是室外禁煙區。除幼兒園、中小學校、青少年宮、教學培訓機構等主要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學、活動、服務的場所外,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兒童福利院以及體育健身場館、演出場所等室外區域均禁止吸煙。 三是有條件的吸煙區。過渡時期部分場所除吸煙區外禁止吸煙,包括歌舞廳、卡拉OK廳等室內文化娛樂場所,飯館、咖啡館、酒吧等餐飲服務場所,洗浴、足浴等休閑服務場所以及飛機場、碼頭室內區域。 《條例》草案還對吸煙點設置條件進行了明確規定,要求不得靠近人群密集區域和行人必經的主要通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配置煙灰缸等盛放煙灰的器具,并設置吸煙有害健康的警示標識等。 引導全民對違規吸煙說“不” 煙草、煙霧是嚴重危害健康的危險因素,任何人都有權對違規吸煙說“不”。《條例》草案明確規定,任何人有權要求吸煙者立即停止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有權要求禁止吸煙場所的經營、管理者履行控制吸煙職責;吸煙者不聽勸阻或禁止吸煙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不履行勸阻職責的,任何人有權投訴舉報。 為便于當事人投訴舉報,《條例》草案明確規定,武漢市“12345”市長熱線統一受理有關控制吸煙的咨詢和投訴舉報,有關部門接到投訴,應當依據職責及時處理。 未成年人是控制吸煙的特殊群體,也是煙草企業鎖定的潛在吸煙人群?!稐l例》草案明確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制品。煙草制品經營者應當在其營業場所顯著位置設置吸煙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制品的標識。 為保障控煙法律、法規順利實施,宣傳教育和戒煙服務是不可或缺的關鍵環節。 《條例》草案對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及社會組織、媒體單位等積極開展控煙宣傳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為響應國際號召,《條例》草案明確規定,在每年5月31日“世界無煙日”集中開展控煙宣傳,鼓勵當天停止煙草銷售和吸煙。 違規吸煙最高罰500元 控煙條例出臺容易執行難。截至目前,國內已有20多個城市先后出臺公共場所控煙條例、控煙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或規章,但執行情況并不盡如人意。 如何保障控煙立法有效落實落地? 借鑒外地成功經驗,《條例》草案建立交通運輸、城市軌道交通、民航、鐵路、文化和旅游、體育、市場監管、商務、公安、城管執法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等多部門共同執法模式,明確規定各職能部門在控煙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執法職能。 為加強各部門溝通協調,《條例》草案規定建立控制吸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武漢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召集人。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工作會議,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由各成員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與此同時,《條例》草案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個人違反條例規定,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將被處以20元罰款并當場收繳;拒不改正的,處以200元罰款;阻礙執法情節嚴重的,處以500元罰款。 限制吸煙區的公共場所經營者、管理者違反禁止吸煙相關規定的,由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互聯網、移動通訊等信息服務提供商通過信息網絡違規銷售煙草制品的,由相關部門責令改正,并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處5萬元罰款。 使用自動售賣設備銷售煙草制品或煙草制品生產者、經營者派發贈予煙草制品,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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