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報道稱,萬科2008年降價被南京市物價局罰款4000萬元。昨天,南京市物價局通過官方微博“南京價格監測”發表聲明,稱不存在降價罰款。 該報道稱,王石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2007年萬科宣布樓盤降價引起各地政府反彈。2008年,南京又給萬科開了4000萬元罰款單,為什么,因為降價。這是物價局開的,說降價是為了壟斷。此消息一出,立刻引起業界熱議,不少網站都對此進行了轉載。 南京市物價局在昨天發表的聲明中說,2009年以前,根據《江蘇省定價目錄》,我市對普通住宅商品房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控制最高銷售價格。此前,我局對于突破商品房最高銷售價格的開發企業曾作出過行政處罰,但從未對降價銷售的企業作出過處罰,不存在降價罰款。(記者鄒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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