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8月5日電 5日上午8時30分,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勾洪國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案。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學學者、職業律師、各界群眾代表以及境內外媒體記者共40余人旁聽了庭審。 被告人勾洪國,男,1961年11月出生,河北省承德市人,北京澳客筑巢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萊輻烯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于2016年7月15日被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 庭審開始后,審判長向被告人、辯護人告知了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說明了庭前會議情況。 公訴人指控,被告人勾洪國于2013年經人介紹與胡石根(曾因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被判處刑罰、長期以非法宗教活動為平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活動,另案處理)相識,受胡石根影響,逐漸形成推翻國家現行政治制度思想。2014年以來,勾洪國受胡石根指派赴境外參加有關顛覆國家政權培訓,參與炒作熱點案件,并通過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滋事、攻擊國家法律制度、利用輿論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視政府等方式,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犯罪活動。期間,勾洪國出資并聯絡胡石根、周世鋒(利用律師事務所為平臺炒作熱點案件、事件,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活動,另案處理)、翟巖民(長期非法組織一些職業訪民鬧訪滋事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活動,另案處理)等人密謀顛覆國家政權,形成系統化的顛覆國家政權思想、方法和步驟。此后,勾洪國強化了顛覆國家政權的思想,繼續通過上述方式,進一步實施一系列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犯罪,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庭審中,公訴人共指控了勾洪國的3項具體犯罪事實: ——2013年12月,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發生一起因拆遷導致兩人死亡的故意傷害案件。勾洪國伙同劉某新(另案處理)等人到該案犯罪嫌疑人家中聲援,鼓吹其為“維權抗暴英雄”并合影,該照片被境外反華網站轉載,造成惡劣影響。2014年1月,勾洪國在北京參加所謂“蘇州城鎮化與拆遷研討會”,宣稱“當局與人民為敵”,煽動仇視政府。2015年2月,勾洪國得知該案即將開庭,又在互聯網上惡意炒作,煽動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到蘇州非法聚集滋事,對抗政府。 ——2014年3、4月間,勾洪國受胡石根指派赴境外參加由分裂分子等參與的具有反華性質的培訓,接受推翻政權思想和方法的訓練。勾洪國參加培訓返回北京后,將培訓內容向胡石根進行了匯報,并將相關資料交給胡石根。 ——2015年2月,勾洪國在北京“七味燒”餐廳出資并聯絡胡石根、周世鋒、李和平、翟巖民等15人參加聚會,圍繞“律師如何介入勞工運動”和“律師如何介入敏感案事件”等議題進行商議。勾洪國對胡石根等與會人員的言論積極響應,并提出律師要介入“勞工運動”和敏感案事件,以顛覆國家政權。 在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宣讀了證人胡石根、翟巖民、劉某新等的證言,出示了勾洪國的受洗證、培訓資料,搜查、勘驗檢查筆錄和視聽資料、電子數據,勾洪國的供述和辯解等證據。公訴人、辯護人對證據進行了質證。被告人及辯護人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均無異議。 “勾洪國的犯罪事實揭示出一些別有用心之人利用非法宗教活動、勾結境外反華勢力,實施一系列顛覆國家政權犯罪行為。”公訴人當庭指出,勾洪國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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