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發文要求做好2019年國家醫保談判藥品落地工作
2019-12-18 17:32:02?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李雅蘭 我來說兩句 |
中新網12月18日電 據國家醫保局網站消息,近日,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發布通知要求做好2019年國家醫保談判藥品落地工作。通知稱,各省級醫保部門要優化流程、加快進度,組織企業及時提交相關資料,按照《國家醫保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將2019年談判藥品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范圍的通知》)(醫保發〔2019〕65號)規定的時限將97個談判藥品在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上直接掛網。及時組織醫療機構和藥品生產企業簽訂協議,醫療機構根據協議規范采購。 通知指出,各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要根據新版目錄調入、調出藥品情況加快調整更新醫保信息系統,制定結算管理辦法,保證新版目錄及時落地。提升精細化管理能力和水平,在確定定點醫療機構年度總額控制指標時,要綜合考慮新版目錄藥品增減、結構調整以及定點醫療機構特點等因素,合理測算基金支付額度,保障醫療機構和患者基本用藥需求。 此外,通知提到,要推進談判藥品及時進入定點醫療機構。各地醫保、衛生健康等部門要根據職責對談判藥品的配備、使用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指導各定點醫療機構根據功能定位、臨床需求和診療能力等及時配備、合理使用,不得以醫保總額控制、醫療機構用藥目錄數量限制、藥占比等為由影響談判藥品配備、使用。各定點醫療機構要根據目錄調入、調出藥品情況,及時召開專門的藥事管理會議,對本醫療機構用藥目錄進行調整和優化。逐步建立醫保藥品目錄調整與定點醫療機構藥品配備聯動機制,形成長效。 通知還稱,要優化支付方式,做好待遇保障銜接。各地醫保部門要科學測算、周密組織,在確保基金安全和藥品合理使用的前提下,積極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的支付方式。對適于門診治療、使用周期較長、療程費用較高的談判藥品,可根據基金收支情況,通過納入門診特殊病種保障、探索單病種付費等方式,減輕患者負擔。有條件的地方,可積極探索長期處方政策,方便患者使用。對于與本次談判前醫保目錄內原有藥品相比性價比更高、可完全替代的藥品,可采取措施鼓勵替代使用。 通知還提到,各地要建立談判藥品使用情況監測機制,加強對談判藥品配備、使用和支付等情況的統計監測,2020年1-6月各省級醫保部門每月匯總上報國家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司)。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管理和指導,完善談判藥品用藥指南和規范,規范診療行為,促進合理用藥。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同步加強用藥管理,確保談判藥品合理、規范使用。 各省份要按要求及時報告相關工作進展,對進展緩慢、未按規定時限執行政策的省份,國家將適時督促通報。國家醫保局將在全國選擇部分統籌地區,對新版目錄調整后藥品使用情況進行重點監測,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通知指出,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政策解讀,合理引導社會預期,積極營造各方面理解、支持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逐級開展政策和業務培訓,加強對各級醫保部門、定點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指導,及時引導和回應患者關切,穩妥處置社會輿情。 通知還稱,談判藥品落地工作關系參保患者切身利益,各地醫保、衛生健康等相關部門務必確保談判藥品平穩落地,把好事辦好。各級醫保部門要主動會同衛生健康等相關部門做好包括談判藥品在內的新版目錄落地執行工作。 |
相關閱讀:
- [12-13] 國務院醫改組:將取消藥品惡意斷供企業入圍掛網資格
- [12-11] 中國新規明確食品藥品投訴可請求市場監管部門調解
- [12-07] 國家醫保局:防范藥品惡意漲價“搭車漲價”
- [12-03] 廣東銷毀680余噸假冒食品藥品商品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