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近日在官網發布關于科研誠信違規違紀案件查處的情況通報。通報指出,對存在申請書抄襲剽竊問題的天津大學戴路、存在論文抄襲剽竊問題的南京大學梁瑩等8名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對上述相關人員分別給予撤銷已獲資助基金項目、追回已撥資金,取消一定年限申請或評審資格等不同程度的處理。 通報介紹,近日,湖南大學一碩士生抄襲他人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一事,自然科學基金委接到舉報后予以高度重視,及時責成湖南大學依規依紀對有關評審專家過失泄露評審材料事件進行嚴肅查處。同時,自然科學基金委以此案例為警示,對參加2019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的專家進行了再次提醒,要求嚴格遵守知識產權保護、保密規定,落實責任。 通報指出,除對上述8位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還按照情節輕重、依據相關規定對其他38位存在抄襲剽竊、冒簽姓名、提供虛假信息、重復發表等違規行為的責任人分別給予了談話提醒、書面警告、內部通報批評、撤銷已獲資助基金項目、追回已撥資金、取消一定年限申請資格等相應的不同程度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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