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厚生勞動省21日發布的調查報告顯示,三成養老機構拒絕接收沒有擔保人的單身老人。 這一數據與5年前調查結果一致,凸顯日本單身老人養老院“入住難”。 【要人做擔保】 受厚生勞動省委托,日本瑞穗情報研究所去年12月向全國4900家養老機構發送調查問卷,其中2387家給予回答。 綜合問卷結果,95.9%的調查對象要求入住者的擔保人在入住合同上簽名。其中,30.7%的調查對象回答“沒有(擔保人)簽名無法入住”;33.7%“有條件”接收部分沒有擔保人的老人入住,只有13.4%允許沒有擔保人的老人入住。 日本養老機構要求擔保人承擔的義務主要包括:充任入住者的緊急聯絡人,辦理入住手續,必要時支付入住費用,接收入住者遺體和遺物。 上述比例與2013年公益組織“成年監護中心·法律援助”調查結果一致。共同社報道,日本醫療機構接收患者時同樣需要擔保人,呈現相似傾向。 日本法律規定,醫療、養老機構不得以沒有擔保人為由拒絕接收病患或入住者。厚生勞動省2016年認定,“沒有擔保人不能成為拒絕入住的正當理由”。但實際上,違規處分僅停留在口頭業務指導上。 一名養老保險機構員工告訴《朝日新聞》:“法令都是場面話。要是沒有擔保人,(入住者)狀態突然惡化或去世時,只靠養老院應付不過來。” 【催生新行當】 日本國立社會保障和人口問題研究所數據顯示,日本終生未婚率、即50歲前沒有結過婚的人口比例近年持續攀升。2015年男性終生未婚率為23.37%,女性為14.06%。 同時,日本老齡化嚴重。總務省統計局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12月1日,日本總人口1.27億,其中65歲以上老人3521.5萬,占27.8%。國立社會保障和人口問題研究所推測,到2036年,日本每三人中就有一人年齡在65歲以上。 入住難在日本催生專門針對老年人的擔保機構。支付一定費用后,這類機構會充當擔保人。 一名生活在首都東京的86歲男子與患有老年癡呆癥的妹妹生活在一起,他告訴《朝日新聞》,去年申請入住養老院時因為沒有擔保人受阻。“再早幾年,我還有人能依靠”,現在能為他作擔保的親戚和朋友都已去世。 在向某擔保機構支付100萬日元(約合5.7萬元人民幣)后,這名男子得以與養老院簽訂入住合同。 日本內閣府消費者委員會報告顯示,類似民營機構在日本全國有數十家至一百多家。根據服務內容不同,收費數萬日元至數百萬日元(1萬日元約合574元人民幣)之間。因缺乏有效監管,圍繞擔保機構的金錢糾紛時有發生。 非營利組織“老年生活信息中心”代表理事池田敏史子告訴《朝日新聞》:“(為老人)做擔保的從業者今后應該會繼續增加。為避免糾紛,政府有必要出臺措施,要求從業者必須登記并公開信息,以減少風險。”(劉秀玲)【新華社專特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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