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吉隆坡4月30日電 據馬來西亞媒體報道,一名聲稱馬警方對兇殺案反應遲緩的丹麥籍男子30日被馬法院判處7天監禁和1萬林吉特(約合人民幣1.6萬元)的罰款。這是首個因違反馬《反假新聞法》被定罪的案件。 這名丹麥人名為薩拉赫·薩利姆·薩利赫·蘇萊曼,現年46歲。他被控在4月21日一名巴勒斯坦講師在馬來西亞街頭遇害后惡意發布虛假信息。在一段發布在社交媒體上的視頻中,薩拉赫聲稱自己案發后打了多個電話報警,但警方花了50分鐘才趕到現場。 馬來西亞警察總長菲齊專門就此進行了反駁。他表示,警方在案發后不到10分鐘便派巡邏車趕到了現場,薩拉赫的說法損害了馬警方以及整個國家的聲譽。警方隨后于23日依據《反假新聞法》逮捕薩拉赫并展開調查。 薩拉赫已對相關指控認罪,并向馬警方及公民表示道歉。 馬來西亞國會本月早些時候通過了《反假新聞法》。按照該法,任何惡意制造、傳播、轉發假新聞的人,最高可被判6年監禁并處以最高50萬林吉特(約合81萬元人民幣)的罰款。該法將假新聞定義為“任何完全或部分虛假的新聞、信息、數據及報告,包含文字、圖片、音頻或其他任何能夠傳達文字或概念的形式”。 |
相關閱讀:
- [ 04-17]控辯交鋒:贓款去向不影響定罪
- [ 03-28]“兩高”明確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氣槍鉛彈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標準
- [ 01-26]巴西前總統盧拉二審被定罪加刑
- [ 01-22]回家20天幼女被父母虐待身亡 母獲刑5年父定罪免刑
- [ 12-24]美陪審團定罪前國際足聯大佬:兩人獲罪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