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20天 幼女被父母虐待身亡 母親獲刑五年父親定罪免刑 檢察官:孩子不是父母私有財產 在女兒出生后不久,年輕夫婦就將女兒交給孩子的奶奶撫養。沒承想,接回之后僅僅20天,孩子就被親生父母虐待致死。尸檢報告顯示,孩子是因暴力作用引發肺部彌漫性出血,致呼吸衰竭死亡。經審理,法院認定孩子的親生父母犯虐待罪,母親獲刑5年,父親被定罪免刑。石景山檢察院檢察官張李麗表示,虐待罪的犯罪行為隱蔽,需要社會各方力量共同努力,盡早發現傷害行為,將被害人的傷痛遏制在萌芽之中。 慘劇 幼女被接回家20天即身亡 2013年,彭偉(化名)和徐曉菲(化名)結為夫妻,兩年后,他們生下了女兒琳琳(化名)。由于徐曉菲想盡快恢復工作,于是彭偉提議由孩子的奶奶和姑奶奶代為看護。于是,琳琳在半歲時被送到了奶奶家。 自此之后近一年內,琳琳就很少再見到父母。雖然彭偉夫婦與孩子奶奶的居住地相隔不過幾公里,兩人卻極少去探望孩子。即使與孩子見面,琳琳的表現只要讓徐曉菲稍有不滿,便會被母親用手指戳戳點點。 “她對孩子一點愛心和耐心都沒有,就像孩子不是她親生的一樣。”琳琳的姑奶奶說,琳琳十分聽話乖巧,從不隨意吵鬧,但一見到母親就哭鬧。 在琳琳一歲五個月的時候,徐曉菲和彭偉對老人提出,他們想獨立照顧女兒,和女兒培養感情。這個請求合情合理,加上琳琳的奶奶和姑奶奶都患有乳腺癌,身體并不好,便同意將琳琳送回父母身邊。 然而琳琳剛回到家不過20天,120就接到了琳琳父親的急救電話,稱琳琳在家中洗澡時摔傷,急救醫生趕來時,發現琳琳已經死亡。 當死者的死亡早于急救人員的到來時,只能由公安機關處置并開具死亡證明。于是,彭偉又撥打了110。 但民警到達彭偉家中時,檢查發現,琳琳身上滿是傷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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