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配套措施亟待標準化 “到2020年,智能汽車新車占比達到50%,應該不成問題。”在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權看來,智能汽車開發的難點在于無人駕駛汽車,即技術成熟可靠的無人駕駛汽車的大規模量產。而智能汽車則是一個更為寬泛的概念。 鮑文光則以業內人士的眼光,詳細剖析了實現《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目標所面臨的諸多難點—— “在法律法規方面,有關智能汽車的頂層設計需進一步細化完善;在基礎建設層面,需加強道路、充電網絡等基礎設施的設計、建設與智能汽車發展的統籌管理;在企業發展層面,堅持正向開發的企業,還要面臨持續投入高、回報周期長、人才緊缺等困局。” 談及我國智能汽車發展面臨的挑戰,工信部賽迪研究院互聯網研究所副所長陸峰告訴科技日報記者:“智能汽車部分關鍵核心技術受制于人,產業鏈技術短板比較明顯,短期內很難有整體性突破;我國路網設施智能化程度不高,尤其是交通信息標識等很多領域都沒有完全規范化和標準化;法規標準、產品監管和信息安全體系框架都沒有及時跟上去。” 給智能汽車戴上“安全鎖” 你居住的小區、單位的名稱,甚至經常去哪個飯店,智能汽車全都“門清兒”? 這并非聳人聽聞。在劉權看來,為了準確做出智能決策,智能汽車會收集大量用戶信息,信息不安全問題也很可能由此而生。 “對智能汽車進行有效的信息安全監管至關重要!”劉權說,“應當積極制定相應的信息安全技術標準,要求智能汽車開發者在開發設計時滿足相應標準,強化隱私保護設計,并不斷完善信息保護技術;賦予智能汽車用戶相應信息權利,如信息收集同意權、刪除權,以制約信息收集者,同時完善責任追究機制。” 鮑文光也建議,應當實施智能汽車信息安全分域隔離,搭建多層縱深防御、軟硬件結合的安全防護體系,保障通信接口信息傳輸安全,加強車載芯片、應用軟件、操作系統和車用密碼等安全性設計。同時,要完善智能汽車生產、準入、銷售、檢驗、登記等管理規定,加強車輛的使用管理。 在陸峰看來,適應汽車智能化發展趨勢,加快推進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定是重中之重。 他認為,要加快制定汽車電子相關標準,促進汽車電子標準化、規模化和安全化發展;加快制定車聯網相關標準,促進汽車信息服務互聯互通和服務集成;加快制定車載操作系統和汽車應用軟件等相關標準的制定。 本報記者 馬愛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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