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改革紅線不能碰 300萬人口以下城市不得實施積分落戶
2017-02-11 19:21:12?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責任編輯:房小奇 趙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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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召開戶籍制度改革專題視頻培訓會議。會議強調,貫徹落實好中央“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的總體要求,推出的“凡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不得實施積分落戶制度”的規定,便是新一年中國戶籍改革的一大亮點。 劃定Ⅱ型大城市積分落戶紅線 按照2014年國務院印發的《關于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大城市,其中,100萬以上3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大城市。 國家衛計委流動人口服務中心研究員劉金偉接受本報記者采訪說:“以常住人口300萬的城市劃紅線,就是說從此以后,已經出臺政策的國家Ⅱ型大城市及以下將不再執行積分落戶政策,打算推行積分落戶紅線的以下城市也要停止政策出臺。” 劉金偉認為,此次公安部視頻會議上劃出的這根紅線,是對去年9月國務院出臺的《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中,關于“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積分落戶方式。大城市落戶條件中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年限要求不得超過5年,中等城市不得超過3年”條文的回應和強調。 “按照計劃,2020年,中國要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這要求戶籍人口城市化率每年至少要增長1個百分點。因此可以看出,政府是下定決心要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的步伐。”劉金偉說。 “對于滿足落戶條件的居民,這是一大利好消息。”劉金偉告訴記者,這些“滿足落戶條件”的居民,指的是在Ⅱ型大城市及以下城市中有穩定工作和生活、有條件在城市里立足、只是缺一個戶口的居民。 除此之外,按照規定,除極少數超大城市外,要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戶限制。還要進一步向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居住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新生代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傾斜,努力做到能落盡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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