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護困局:“文件式”執法 保護“紙上談兵”
2016-08-08 08:03:11??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分享到:
|
耕地上種樹為何6年整改不了?《經濟參考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在國家實施“最嚴耕地保護制度”的情況下,仍有一些地方基層存在早就被發現的違法占用耕地事件,因基層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文件式”執法而未予整治糾正,導致耕地保護在落實層面變成“紙上談兵”,而地方經濟訴求未被滿足是其重要原因。 專家建議,耕地保護政策落實到位,應強化對基層職能部門的督查和追責;同時,應從多方面綜合考慮,“70后不愿種地、80后不會種地、90后不提種地”這類現象背后反映出的是土地對于農民的吸引力開始下降,應從根本上完善制度,提高耕地收益。 “文件式”執法保護不利 2008年,金溪縣國土資源局為補充重點項目占用耕地,實施了一項名為“造地增糧富民”的旱地開發工程。2009年4月,項目竣工時共新開發旱地1700余畝,并由江西正邦林業開發有限公司通過競標,獲得了29.5年的承包經營權。 根據國家對于耕地保護和項目驗收的相關規定,金溪縣國土資源局與正邦林業公司簽訂的承包合同上約定,承包方只能在新開發的耕地上種植油菜、大豆、西瓜、玉米等農作物,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而實際上,就在正邦林業公司承包的第二年,就以種植農作物虧本為由,開始在承包地上大規模種植芳樟經濟林。2010年6月,金溪縣國土資源局發現了企業的違規行為,并對該企業下達過限期整改通知書。 2016年7月中旬,記者在金溪縣當年開發的旱地現場看到,雖然距金溪縣國土資源局下達整改通知的時間已過去6年,但企業并沒有恢復這些耕地的用途。正邦林業公司金溪縣負責人鄭福昌坦承,他們知道改變土地用途是違規行為,但從公司的收益角度來看,種植芳樟收益更大。 記者在采訪過程中發現,基層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采用類似“文件式”執法,導致耕地保護有名無實的并非僅此一例。 在江西九江縣,當地國土資源部門于2014年就發現了當地林業局的退休干部劉英勇違法占用耕地建房。但是,此后在長達一年半的時間中,縣里的聯合執法部門僅僅以下達文件、口頭通知的形式,要求當事人整改,事情一直懸而未決。直至媒體曝光,當地才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耕地保護“文件式”執法并不鮮見。在廣東省陽江市一宗數萬平方米農用土地被當地某個體老板非法征用的事件中,從2008年開始,當地國土部門在8年內連下4道土地行政處罰決定書,但是卻沒有實質性的強制整改行動。非法征地行為不僅未得到阻止,占地面積卻越變越大。 |
相關閱讀:
- [ 08-04]孝心修建墳墓卻占用他人耕地 法官現場勘驗化矛盾
- [ 08-02]村民投訴鎮村干部“出爾反爾” 莆田秀嶼埭頭鎮政府:明確告知耕地不允許建設
- [ 08-02]中國耕地占補平衡新政出臺
- [ 07-27]農業部發布《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辦法》
- [ 07-18]我國2016年試點耕地輪作500萬畝休耕116萬畝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