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門單位2015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審計結果
2016-06-29 19:08:12??來源:審計署網站 責任編輯:李霖 孫靖 |
分享到:
|
科技部2015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審計署對科技部2015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進行了審計,并開展了預算執行審計分階段實施試點,重點審計了科技部本級和所屬機關服務中心、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以下簡稱中信所)等8個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科技部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部本級和20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科技部2015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3 532 995.48萬元,科技部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財政撥款支出3 257 300.38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275 695.1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見附表1。 本次審計科技部本級及所屬單位2015年度財政撥款共計2 888 263.23萬元,占部門財政撥款總額的81.75%,審計查出問題對科技部2015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表2。 審計結果表明,科技部本級及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5年度預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本符合會計法及有關財會制度規定。對2014年度預算執行審計查出的問題,至2015年10月底,科技部已采取股權退出、追繳款項及調整決算等措施進行整改,以上整改情況審計署受國務院委托已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并向社會公告;2015年11月以來,科技部繼續加強整改工作,通過整改上繳財政7000萬元,歸還原資金渠道21萬元;對基建項目未及時辦理竣工決算等方面的問題,采取組織相關機構加快辦理竣工手續等措施積極進行整改。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5年,科技部本級將2個項目的1070萬元資金列支后撥付到所屬單位,實際并未全部支出,造成支出不實812.43萬元。 2.2013年至2015年,所屬中信所違規發放職工福利費159.58萬元,其中2015年46.73萬元;2015年違規在項目經費中列支職工福利費2.47萬元。 3.2015年,所屬中信所在4個項目招標中,違規確定中標單位,涉及合同金額3149.8萬元;所屬中國生物技術發展中心購買公務機票未按規定執行政府采購程序,涉及金額3.22萬元。 4.2015年,所屬中信所未按規定將出借3471平方米辦公樓事項在財務會計報告和決算草案中予以反映。 5.至2015年底,所屬服務中心320平方米房產未納入法定賬簿核算。 6.2015年,所屬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違規支付職工學費2萬元;違規將相關會議支出2.83萬元和部分差旅費轉由地方單位承擔。 (二)其他方面問題。 至2015年底,所屬中國生物技術發展中心2916平方米辦公用房閑置7年,中信所將8422平方米閑置辦公用房對外出租;與此同時,所屬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等6家單位使用2188.65萬元財政資金租用8712.72平方米辦公用房。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支出不實問題,要求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調整決算草案;對違規發放、列支職工福利費及支付職工學費問題,要求加強管理,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對政府采購問題,要求嚴格執行有關采購程序;對辦公樓出借和房產核算問題,要求披露相關信息,調整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轉由地方單位承擔會議費等問題,要求償付有關開支;對辦公用房閑置與租用并存問題,要求科學統籌使用,提高國有資產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科技部應督促所屬單位杜絕公款開支個人費用,嚴格執行會議費、差旅費管理制度,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準確編制決算,提高財政資金、資產使用效益,提高管理水平。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科技部正在積極組織整改。具體整改結果由科技部向社會公告。 |
相關閱讀:
- [ 06-29]審計署報告2015年審計中問題:未報告財政資金績效情況
- [ 06-29]審計署:2015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預算下降11.7%
- [ 06-28]省審計廳組織參觀“文明新風·情暖八閩”書畫攝影展
- [ 06-21]省審計廳促進“兩學一做”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 [ 06-15]福州破獲8.4億網絡賭博案 3名審計師花1個月審計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