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門單位2015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審計結果
2016-06-29 19:08:12??來源:審計署網站 責任編輯:李霖 孫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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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2015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審計署對稅務總局2015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稅務總局本級和所屬中國稅務雜志社、中國稅務報社等6個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稅務總局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稅務總局本級和43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稅務總局2015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7 423 786.42萬元,稅務總局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財政撥款支出6 373 362.44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1 050 423.98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見附表1。 本次審計稅務總局本級及所屬單位2015年度財政撥款共計402 899.42萬元,占部門財政撥款總額的5.43%,審計查出問題對稅務總局2015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表2。 審計結果表明,稅務總局本級及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5年度預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預算法和其他財經法規,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本符合會計法及有關財會制度規定;金稅三期工程實施進度加快,較好地配合了稅制改革需要。對2014年度預算執行審計查出的問題,稅務總局已采取將資金上繳財政、歸還原資金渠道等措施進行整改,整改金額28.3億元,對38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出臺14項制度加強金稅工程資金、專項經費等方面管理。相關整改情況,審計署受國務院委托已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并向社會公告。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0年至2015年,稅務總局本級違規在專項經費中列支486.62萬元用于部分人員支出,其中2015年87.4萬元。此外,至2016年3月,稅務總局本級個人差旅等借款累計195.05萬元未按規定及時清理,其中98.81萬元長達1年半。 2.2015年,稅務總局在參與分配對地方專項補助經費時,違規向不在專項補助范圍內的10個省市地方稅務局安排專項補助1970萬元。 3.2015年,稅務總局本級在2014年申請的3個專項資金全部未動用的情況下,仍繼續分別申請4000萬元、1300萬元和1700萬元,當年僅支出2392.9萬元、11.82萬元和1655.02萬元,影響財政資金及時發揮效益。 4.2015年,稅務總局本級擴大支出范圍列支云南等3個省的縣級稅務局以前年度組織的培訓和稅務宣傳資料印刷費用547.45萬元。 5.2015年,10個省的國家稅務局違規在中國稅務雜志社報銷招待費、車輛使用費等費用60.08萬元。 6.2015年,所屬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在專項經費中列支與該專項無關的協會設備托管與網絡帶寬租用費等242.98萬元。 7.在金稅三期工程建設管理中,稅務總局未嚴格執行招投標規定,存在違規將6個項目招標方式由公開招標調整為競爭性磋商、設置有利于部分投標單位的評標標準等問題;對部分合同變更把關不嚴,致使出現企業低價中標后變更合同等問題;統籌規劃不夠,未整合部分地稅部門的信息系統;未經批準調整數據架構,造成第一批試點省市數據與后期試點省市數據難以互通,工程已逾期5年未能全部完成。 (二)其他方面問題。 1.基本建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2010年至2015年,部分省市國家稅務局批復立項的基本建設項目中,有50個綜合業務辦公用房維修改造項目不符合有關維修改造辦公用房的規定年限和立項條件,涉及建筑面積共計293 134.79平方米。 (2)2015年,稅務總局批復的沈陽市國家稅務局綜合業務辦公用房等新建和維修改造項目,存在裝修超標準問題。 (3)至2016年3月底,衡陽市國家稅務局綜合業務用房有2174.91平方米閑置未使用。 (4)2015年,稅務總局、省級國家稅務局批復的保山市隆陽區國家稅務局綜合業務辦公用房等2個項目土地利用效率有待提高。 2.2015年,稅務總局部分退休干部在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等單位違規兼職取酬21.21萬元。 3.2015年,所屬中國稅務雜志社違規在12個省級國家稅務局設立通聯站,開展新聞業務活動和刊物發行工作;中國稅務報社為18名不具備資格的稅務局人員發放了新聞記者證。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稅務總局本級違規在專項經費中列支人員支出和個人借款長期未清理問題,要求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對超范圍安排專項補助經費問題,要求嚴格執行相關管理辦法;對擴大財政專項支出范圍問題,要求嚴格按規定使用專項資金,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部分專項預算資金結存大的問題,要求進一步加強預算管理,科學合理編制項目預算,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對省國家稅務局在中國稅務雜志社報銷招待費、車輛使用費等費用問題,要求退回資金,并調整相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金稅三期工程建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要求嚴格招標管理和合同變更管理,統籌規劃、統一組織,建立共享共用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基本建設管理存在的問題,要求加強建設管理和監督;對退休干部違規在社團兼職取酬問題,要求加強對所屬社團的管理,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對違規設立通聯站問題,要求按規定整改撤銷,并提請相關主管部門撤銷為不具備資格人員核發的新聞記者證。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稅務總局應健全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強化預算管理;統籌規劃,加強金稅三期工程管理;強化基本建設審批,從嚴控制辦公樓等建設。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稅務總局正在積極組織整改。10省國家稅務局已將在中國稅務雜志社報銷的費用全部退回;部分退休干部已退回兼職領取的報酬13.76萬元;中國稅務雜志社已撤銷通聯站。具體整改結果由稅務總局向社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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