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門單位2015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審計結果
2016-06-29 19:08:12??來源:審計署網站 責任編輯:李霖 孫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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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2015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審計署對發展改革委2015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進行了審計,并開展了預算執行審計分階段實施試點,重點審計了發展改革委本級和所屬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以下簡稱氣候中心)、藥品價格評審中心、國家節能中心(以下簡稱節能中心)3個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發展改革委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發展改革委本級和20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發展改革委2015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131 961.73萬元,發展改革委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財政撥款支出103 611.11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28 350.62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見附表1。 本次審計發展改革委本級及所屬單位2015年度財政撥款共計97 326.22萬元,占部門財政撥款總額的73.75%,審計查出問題對發展改革委2015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表2。 審計結果表明,發展改革委本級及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5年度預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本符合會計法及有關財會制度規定。對2014年度預算執行審計查出的問題,至2015年10月底,發展改革委已采取將資金上繳財政、歸還原資金渠道等措施進行整改,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相應處理,出臺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等制度,以上整改情況審計署受國務院委托已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并向社會公告;2015年11月以來,發展改革委繼續加強整改工作,通過整改歸還原資金渠道67.22萬元,清退辦公用房1000余平方米,出臺規范差旅費管理的制度。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5年,發展改革委本級未將應納入部門預算的委托咨詢評估費支出8415萬元納入部門預算。 2.未嚴格執行招投標規定,涉及金額583.72萬元。 (1)2014年,發展改革委培訓中心下屬北京國宏賓館有限公司未經招標,直接委托1家公司實施裝飾裝修及水電安裝工程,涉及金額254.59萬元。 (2)2015年,發展改革委本級在宏觀經濟信息資源庫先導工程(以下簡稱先導工程)采購過程中,同中標方簽訂的10份服務合同金額與中標金額不符,涉及金額329.13萬元;有17份合同簽訂時間晚于規定時間。 (3)2014年,發展改革委本級將已確定中標單位的招標內容違規拆分為兩個部分,分別與中標單位和另外1家公司簽訂合同。 3.未實行政府采購,涉及金額530萬元。 (1)2015年,發展改革委本級未經政府采購,直接委托所屬中國工程咨詢協會承擔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行政許可事項,涉及合同金額256.5萬元。 (2)2015年,發展改革委本級未經政府采購,直接委托1家招標代理機構實施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管理工作,涉及合同金額123.5萬元。 (3)2015年,發展改革委本級未經政府采購程序,直接委托所屬國際合作中心進行采購,涉及合同金額150萬元。 4.2015年,發展改革委本級和所屬氣候中心在會議人數少于50人且無京外代表的情況下,未充分利用內部會議室,違規在所屬招待所和外部賓館召開會議并安排住宿,涉及金額41.98萬元;所屬氣候中心未按規定編制會議計劃召開196個四類會議,涉及金額160萬元,其中8個會議參會人數超出規定標準,累計超出810人。 5.2013年至2015年,所屬節能中心在往來賬中核算部分收支,涉及金額64.09萬元,其中2015年10.85萬元,造成少計決算收支。 (二)其他方面問題。 1.2014年至2015年,發展改革委本級未經報批,自行調整先導工程項目建設內容,涉及金額626.64萬元。至2015年底,已列支179.8萬元,其中2015年列支140.6萬元。 2.2014年至2015年,發展改革委本級購置的計算機設備等未按規定納入本級法定賬簿核算,而是計入所屬機關服務中心相關賬簿,涉及金額136.5萬元,其中2015年33.55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咨詢評估費未納入部門預算問題,要求將該項支出納入部門預算;對未嚴格執行招投標規定問題,要求嚴格執行招投標法等相關規定;對未實行政府采購問題,要求完善政府采購程序,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對會議費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要求加強會議管理;對在往來賬中核算部分收支問題,要求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未經報批自行調整項目建設內容問題,要求嚴格按照工程建設項目有關規定執行;對購置的計算機設備等未納入本級法定賬簿核算問題,要求調整有關資產賬簿。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發展改革委應加強預算編制管理,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程序以及招投標法的規定,嚴格會議費等管理和使用。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發展改革委正在積極組織整改。對未經報批自行調整先導工程項目建設內容問題,委本級已上報項目調整方案,并于2016年2月獲批。具體整改結果由發展改革委向社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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