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門單位2015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審計結果
2016-06-29 19:08:12??來源:審計署網站 責任編輯:李霖 孫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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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部2015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審計署對住房城鄉建設部2015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進行了審計,并開展了預算執行審計分階段實施試點,重點審計了住房城鄉建設部本級和所屬全國市長研修學院(以下簡稱市長學院)、住房城鄉建設部干部學院(以下簡稱干部學院)等6個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住房城鄉建設部為中央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部本級和20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住房城鄉建設部2015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119 854.03萬元,住房城鄉建設部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財政撥款支出90 213.19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29 640.84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見附表1。 本次審計住房城鄉建設部本級及所屬單位2015年度財政撥款共計77 696.74萬元,占部門財政撥款總額的65%,審計查出問題對住房城鄉建設部2015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表2。 審計結果表明,住房城鄉建設部本級及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5年度預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預算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本符合會計法及有關財會制度規定。對2014年度預算執行審計查出的問題,至2015年10月底,住房城鄉建設部已采取將資金上繳財政、歸還原資金渠道、完善資產登記等措施整改,并處理了相關責任人,出臺了加強資產等方面管理的8項制度,以上整改情況審計署受國務院委托已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并向社會公告;2015年11月以來,住房城鄉建設部繼續加強整改工作,通過整改上繳財政858.78萬元,處理14人,制定資產管理等制度4個。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5年,住房城鄉建設部本級違規將其召開的3個會議的會議費、專家咨詢費和勞務費等支出19.08萬元轉由所屬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承擔。 2.2015年,所屬中國建筑文化中心違規向本單位職工發放節日補貼82.70萬元。 3.2014年至2015年,所屬干部學院和市長學院未經批準,違規從零余額賬戶向實有資金賬戶劃轉財政資金913.12萬元,其中2015年547.55萬元。 4.2015年,住房城鄉建設部在參與分配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中,未嚴格執行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在缺少各省上報的危房改造任務、補助資金申請及實施方案的情況下,會同有關部門下達了危房改造任務和資金。 5.2015年,所屬中國建設報社以提取組稿費的方式虛增事業支出420.2萬元,造成決算草案多計事業支出。 6.2014年和2015年,所屬中國建筑業協會項目管理委員會等2家單位未經批準組織2個雙跨(跨地區、跨部門)出國(境)團組。 (二)其他方面問題。 1.2015年,所屬中國建設報社利用新聞報道文章違規收費872.34萬元。 2.2013年至2015年,所屬干部學院未經批準對外出租房屋,收取租金643.13萬元,其中2015年295萬元。 3.2013年至2015年,所屬中國建筑裝飾協會等7家單位利用舉辦評比、達標、表彰等活動,違規收費3544.58萬元,其中2015年356.91萬元。 4.2014年7月至2015年10月,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個別國有企業的4名退休黨員領導干部在所屬中國建筑裝飾協會兼職取酬244.51萬元。 5.2012年至2015年,所屬中國建筑裝飾協會部分干部職工共計24人,與其他自然人共同出資成立公司并經營協會相關業務,從中獲利1035萬元。 6.2012年至2015年,所屬中國建筑業協會項目管理委員會將部分收入在下屬單位核算,造成少計收入554.29萬元。 7.2012年至2015年,所屬中國建筑業協會項目管理委員會及其下屬北京昌平中建協項目管理培訓中心將收入1942.78萬元轉移到中國建筑業協會工作人員參股的企業核算,從中列支成本費用957.46萬元。 8.2012年至2014年,所屬中國建筑業協會綠色施工分會使用內容不真實的發票報銷支出31.12萬元。 9.2012年至2015年,所屬中國建筑業協會綠色施工分會賬外存放資金67.56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由所屬單位承擔會議費問題,要求歸還會議費支出,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所屬中國建筑文化中心發放節日補貼問題,要求今后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對違規從零余額賬戶向實有資金賬戶劃轉資金問題,要求今后嚴格執行相關管理規定;對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分配問題,要求今后嚴格按資金管理辦法分配;對虛增事業支出問題,要求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違規組織出國(境)團組問題,要求嚴格執行出國(境)管理的有關規定;對報社違規收費問題,要求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對所屬干部學院未經批準出租房屋問題,要求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對利用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違規收費問題,要求進行清理并停止收費;對兼職取酬和投資民營企業經營業務獲利問題,要求糾正違規行為;對少計收入和轉移收入問題,要求收回資金,真實反映收支情況;對使用內容不真實發票報銷、資金賬外存放問題,要求糾正并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住房城鄉建設部應進一步規范預算執行和財務管理,加強對主管社會團體經濟活動的管理和監督,清理社會團體自行設立的評比表彰活動,確保各項活動合法合規。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住房城鄉建設部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并糾正了部分自查出的問題。對審計發現的問題,住房城鄉建設部正在積極組織整改。所屬中國建筑文化中心已將發放的節日補貼全部收回;中國建筑業協會項目管理委員會將轉移收入結余資金985.32萬元收回,相關單位正在辦理注銷手續;所屬中國建筑業協會綠色施工分會已將使用內容不真實發票報銷資金5.2萬元、賬外存放的資金67.56萬元收回。具體整改結果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向社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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