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門單位2015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審計結果
2016-06-29 19:08:12??來源:審計署網站 責任編輯:李霖 孫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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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2015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審計署對環境保護部2015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環境保護部本級和所屬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以下簡稱監測總站)、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環科院)等13個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環境保護部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部本級和37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環境保護部2015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930 913.58萬元,環境保護部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財政撥款支出810 498.48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120 415.10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見附表1。 本次審計環境保護部本級及所屬單位2015年度財政撥款共計862 815.22萬元,占部門財政撥款總額的92.68%,審計查出問題對環境保護部2015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表2。 審計結果表明,環境保護部本級及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5年度預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本符合會計法及有關財會制度規定。對2014年度預算執行審計查出的問題,至2015年10月底,環境保護部已采取將資金上繳財政、歸還原資金渠道等措施進行整改,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出臺相關規章制度加強退(離)休領導干部在社會團體兼職等方面管理,以上整改情況審計署受國務院委托已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并向社會公告;2015年11月以來,環境保護部繼續加強整改工作,對將項目經費或公用經費調劑用于人員支出等方面的問題,積極聯系主管部門從體制機制上進行整改。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5年,所屬核與輻射安全中心采取重復申報基本建設項目有關費用的方式多申領預算資金1560萬元;所屬環境規劃院在項目預算中編報并支出與項目無關的中國環境科學學會會費4萬元。 2.2015年,所屬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中心違規向全體職工發放節日補助13.8萬元。 3.2004年以來,所屬中日友好環境保護中心長期借用所投資企業的汽車1輛;2015年,該中心在非中央國家機關機動車輛定點維修點或定點租賃供應商處維修、租用車輛,涉及金額17.58萬元。 4.2015年,所屬監測總站和環科院計劃外召開50個會議,會議費支出91.69萬元;環境保護部本級和所屬環科院在非黨政機關會議定點飯店召開會議2個,會議費支出43.08萬元;所屬環境規劃院和監測總站超規定天數和人數召開會議,超預算支出會議費15.16萬元;所屬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召開的1個會議超標準支出會議費等3.24萬元。 5.至2015年底,所屬環科院以前年度232萬元應結轉收入未及時結轉,長期在預收賬款科目掛賬,導致財務核算不能全面、真實反映預算執行情況。 (二)其他方面問題。 1.至2015年底,環境保護部本級有8個以前年度已完工基建項目未按規定及時進行竣工決算,涉及金額2.54億元。 2.2013年至2016年3月,環境保護部主管的中國環境科學學會未經批準自行設立2個職業資格并開展相關培訓,共收費4641.26萬元,其中2015年651.48萬元。 3.2013年至2015年,環境保護部未經市場公開競爭,直接指定所屬單位投資成立的企業開展認證工作,共收取認證費用1.85億元,其中2015年7052.87萬元。 4.2015年,環境保護部主管的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培訓收入138.2萬元未納入法定賬簿核算。 5.至2015年底,所屬環科院對外投資20萬元未納入法定賬簿核算;登記擁有的320項發明專利僅有52項納入單位管理。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違規申請和編報預算問題,要求將重復申請的資金重新報批并按規定用途使用,將違規列支的資金歸還原資金渠道,并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發放節日補助問題,要求今后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對長期借用其他單位車輛、非定點維修和租用車輛問題,要求清退借用車輛,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程序;對會議管理和經費使用方面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執行會議管理相關規定;對未及時確認收入問題,要求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未及時辦理竣工決算問題,要求盡快辦理;對設立職業資格并開展相關培訓問題,要求按規定對職業資格認定和培訓進行清理規范;對指定單位開展資格認證問題,要求推進該項認證的市場化;對培訓收入和投資未在賬上反映問題,要求登記入賬并及時催收;對專利未納入單位管理問題,要求加強專利資產管理。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環境保護部應強化監管,進一步提高所屬單位財務核算和資產管理水平,清理規范職業資格設立和各類培訓活動,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環境保護部正在積極組織整改。所屬環境規劃院已歸還項目經費中編列的中國環境科學學會會費4萬元,并進行了賬務調整;所屬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中心已清退違規發放的節日補助12.9萬元;所屬中日友好環境保護中心已歸還借用企業的車輛;所屬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已將超標準列支的會議費等1.6萬元歸還原資金渠道;所屬環科院清理并確認收入232萬元;主管的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已收回培訓費51.48萬元。具體整改結果由環境保護部向社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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