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證券遭證監會立案調查 或涉欣泰電氣欺詐發行
2016-06-14 06:53:46?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陳瑋 孫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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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業證券昨天早間公告表示,2016年6月12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未按規定履行法定職責,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6月1日,欣泰電氣披露涉嫌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已由證監會調查完畢,證監會依法擬對欣泰電氣及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措施。作為欣泰電氣的保薦機構,兩方前后腳被查,市場猜測興業證券被查或與欣泰電氣有關。 興業證券公告同時表示,“將全面配合監管部門的調查工作,同時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的經營情況正常”。公告中對于被罰原因“涉嫌未按規定履行法定職責”的表述,有業內人士認為,或與IPO保薦、其他賣方業務中的投資者或客戶適當性管理失當有關。也有猜測認為或與其保薦的欣泰電氣造假有關。今年5月18日,深交所發布公告稱,興業證券蘭翔和伍文祥作為欣泰電氣的保薦代表人,未能勤勉盡責,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資料顯示,欣泰電氣2011年11月向證監會提交IPO申請,2012年7月3日通過創業板發審會審核,并于2014年1月3日獲得核準過會在創業板上市的批復文件,同月正式上市發行。而據欣泰電氣6月1日的公告,公司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證監會認為欣泰電氣IPO申請文件中相關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擬決定對欣泰電氣、實控人溫德乙、總會計師劉明勝及其余15位責任人作出警告和罰款,同時鑒于違法情節特別嚴重,擬對溫德乙和劉明勝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證監會的調查,為了實現上市目的,解決欣泰電氣應收賬款余額過大問題,公司總會計師劉明勝向董事長、實際控制人溫德乙建議,在會計期末以外部借款減少應收賬款,并于下期初再還款沖回。其中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期間,公司通過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資金或偽造銀行單據的方式,在年末、半年末等會計期末沖減應收款項,大部分在下一會計期初沖回,導致其在向證監會報送的IPO申請文件中相關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截至2013年6月30日,欣泰電氣虛構收回應收賬款1.6億元,虛構收回其他應收款5324萬元,少計提壞賬準備313萬元;虛增應付賬款2421萬元;虛構收回預付賬款500萬元;虛增貨幣資金21232萬元,虛增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凈額8638萬元。此外,欣泰電氣2013年年報、2014年半年報和2014年年報也存在虛假記載。 不過,欣泰電氣和相關被處罰人員還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業內人士表示,如果欣泰電氣和相關被處罰人的申訴未被證監會采納,證監會將下發正式的處罰決定書,欣泰電氣將構成欺詐發行的行為。而按照2014年的退市新規,欣泰電氣將會被強制退市。欣泰電氣此前公告也稱,公司可能存在暫停上市風險。欣泰電氣股票已于5月23日停牌。 除了欣泰電氣,興業證券此前接連“踩雷”。有投行人士指出,由于過往工作中出現的瑕疵,公司在后續業務承攬上的難度將加大,保薦業務或會受到影響。 文/本報記者 齊雁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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