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居民家庭財富的增加,尤其是隨著互聯網金融的蓬勃發展,各種金融創新層出不窮,但其中也難免魚龍混雜,導致投資人血本無歸。記者日前探訪了兩起分別發生于上海、江西的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揭開新型非法集資與傳銷案件中的犯罪內幕,提示辨別網絡詐騙的簡要方法。 非法集資 “P2P”平臺承諾高額利息收益,投資資金全入個人腰包 周期12個月,年化收益率高達59.2%,承諾保證本金,這樣的理財項目是否讓您動心?這是記者在一家叫做“滬易貸”的所謂“P2P”平臺上看到的投資項目。2015年4月底,這家“P2P”網站所屬的佰強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上海警方立案偵查。 自2014年3月起,犯罪嫌疑人邢某設立了“滬易貸”網站并將其包裝成網絡金融投資平臺,先后發布“新型科技公司借款”“亳州股權質押循環借款”等為期1至12個月不等的投資標的,承諾到期歸還本金并支付高額年息。至案發,“滬易貸”共募集資金1.9億余元。 “實業掙得難,金融來錢快。”邢某原先涉足過建筑行業及美容連鎖,經營規模已然不小,但是看到有人借互聯網金融概念“日進斗金”,自己便也動了心思。邢某交代了其“P2P的經營模式:首先是對自身的網絡平臺進行宣傳包裝,換取投資人的信任,然后以項目融資的名義發布投資標的,最后要想使高額利息能夠按時償付,必須想方設法不斷吸引更多的投資人投資,才能填充前面投資人的本息。 “現在開工廠一年的盈利也就8%到15%,在12個月以內的短周期里根本不存在暴利的可能。”但是邢某為了讓資金“拆東墻、補西墻”,利用三種手段展開“推廣”:第一是高利誘惑,許諾理財產品周期短、回報高;第二是通過在網上進行包裝宣傳,塑造有實力的形象;第三是在線下利用情感交流、送小禮物以博得老年人同情等方式拉人投資。 主辦此案的上海經偵總隊一支隊探長林植告訴記者,警方發現盡管“滬易貸”網站上列出了大量的投資標的,但無法與現實中的真實項目相對應,“表面上投資人的錢進了項目,可實際上都進了邢某的個人賬戶,再由邢某自行支配。”林植表示,P2P網站作為中介應該只在撮合交易中收取服務費,但像“滬易貸”這樣將資金沉淀在個人手中,就等于利用這個平臺形成了“資金池”,從而涉嫌犯罪。 新型傳銷 設網絡平臺承諾電子幣利滾利,不拉新會員無法提現 當前網絡理財產品讓人眼花繚亂,其中還隱藏著新型傳銷組織。2015年5月,江西宜春警方就立案偵查了這樣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利用“開心復利網站”和“K幣交易系統”,打著投資理財的幌子,從事非法傳銷活動。經群眾舉報,宜春經偵支隊在當地發現了一名層級較高的參與者龍某,并經由龍某挖出了背后在河南洛陽“操盤”的King(其在網站系統內的代號)——犯罪嫌疑人馬某。 經調查發現,開心復利網首先要求加入者購買至少一份1600元的“理財產品”,然后加入者就換取到了1600個電子幣以激活賬戶。此后,賬戶內每天都會自動分配給20個電子幣作為收益,但要想把電子幣變現獲利就必須拉新人加入,然后把電子幣賣給新人讓其激活賬戶,以此循環往復。 “交入門費、拉人頭發展層級、收取提成,這都是非法傳銷的本質特征。” 宜春公安經偵支隊副支隊長張丹青表示,2014年10月“開心復利網”正式上線,可是僅僅1個半月之后,就開始出現電子幣難以變現獲利的跡象,“交易電子幣必須要有新會員加入,老會員通過分紅、網站獎勵得到電子幣,如果沒有新會員加入,電子幣也就無法提現。” 2015年1月,“開心復利網”由于老會員發展新會員速度緩慢導致難以為繼,馬某又改頭換面重新開發了一個“香港鉆石通訊網絡科技發展有限公司K幣交易系統”平臺,將原先平臺的電子幣平移至新平臺,并宣稱改變了經營模式,但繼續以收取會費和發展下線等方式營利。時至案發,馬某已非法所得1000余萬元,而加入其網絡的絕大部分人都血本無歸。據介紹,此案涉及全國多個省市,人數眾多且互不相識,但互聯網讓這種新型的傳銷方式發展速度更快、覆蓋地域更廣。警方提醒,這種投資小、回報高的形式更加隱蔽,讓人忽略了其非法傳銷的本質。 警方分析,“開心復利網”之所以會在短時間內讓這么多人受騙上當,一個原因是其以四線、五線城市郊區或農村為據點,利用郊區居民及農村村民對網上信息真假難辨,金融知識缺乏及法律觀念淡薄等因素,讓其相信“開心復利理財”是一種合法的網上投資理財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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