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墊資提車,逼人簽下高息還款合同 十幾天之后,邵長峰給王某打電話稱,可以提車了,但需要王某和孫某過去簽個字,辦完剩余手續(xù)后就可以把車開走。當天上午,王某和孫某興沖沖地來到邵長峰處。一見面,邵長峰就告訴王某,一直幫忙的熟人突然失聯(lián)了,必須交上首付款才能提車,是他和劉磊墊付了首付款和其他費用,一共18萬元,這才把車提出來。說著,邵長峰遞給王某一份還款合同,讓王某和孫某在合同上簽字,保證按期還錢。 接過合同一看,王某傻眼了,他不但要歸還邵長峰和劉磊墊付的18萬元,還要付高額利息。此時,邵長峰露出了“廬山真面目”,開始對王某和孫某威逼脅迫,二人無奈,只好在合同上簽了字。簽完字后,邵長峰讓孫某拿著一張價格合同表站在奧迪A6轎車前照了一張照片,便讓王某和孫某回去等電話。兩人一走,邵長峰、劉磊就將車開走了。原來,這輛車早在提出來的當天就被邵長峰以抵押方式賣到了青島,車上的GPS也被拆除,為的就是讓這輛車無處可尋。 日子一天天過去,王某和孫某一直沒有等到邵長峰的電話。情急之下,他打電話聯(lián)系邵長峰,電話通了,卻一直無人接聽。又過了幾天,王某和孫某等來了銀行的車輛貸款催收通知。而此時,邵長峰和劉磊就像人間蒸發(fā)了一樣,怎么也聯(lián)系不上。王某這才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了。 仨月作案4起,涉案金額100余萬元 據(jù)承辦此案的檢察官介紹,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短短3個月時間,邵長峰、劉磊以能夠幫助他人“零首付”購車為名,騙取王某、潘某等4位被害人的信任,分別為4人購買奧迪A6轎車一輛、邁騰轎車3輛。經鑒定,被騙轎車共價值97.94萬元,涉案金額達100余萬元。 該案被移送到莒縣檢察院后,檢察官審查發(fā)現(xiàn)這是一個精心設計的騙局:犯罪嫌疑人之間分工明確,互相掩護、配合,利用消費者貪圖便宜的心理,誘人上鉤,幫人辦理購車、貸款、保險等全部手續(xù),甚至可以幫助偽造虛假的工作證明,讓購車人享受“一條龍”服務。一旦交易完成,嫌疑人就會露出真面目,逼迫購車人償還首付款和高額利息。不明就里的購車人還以為只要還錢就萬事大吉,殊不知自己的車早被開至外地賣給他人。 辦案檢察官說,在現(xiàn)實生活中,不法分子千方百計設計圈套,作案手法花樣百出,但歸根結底,大都是利用了人們“貪便宜”的心理。檢察官結合此案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車一定要通過正規(guī)渠道,莫要輕信“內幕”“關系”,以免掉進騙子的陷阱,像王某一樣“賠了夫人又折兵”。(盧金增 王曉潔 段現(xiàn)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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