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發布出租車行業改革指導意見和管理辦法
2015-10-10 21:57:46?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唐麗萍 唐麗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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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關注·出租車管理改革)交通運輸部發布出租車行業改革指導意見和管理辦法并向社會征求意見 新華網北京10月10日電(記者趙文君、齊中熙)10日,交通運輸部同時發布《關于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為期1個月。 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徐成光介紹,兩個文件重點圍繞科學定位出租汽車服務、規范“專車”等新業態發展等方面,明確了出租車行業改革思路和重點舉措。 《指導意見》將“專車”等新業態納入出租汽車管理范疇,巡游出租汽車可在道路上巡游攬客、站點候客,也可提供預約運營服務;預約出租汽車不得巡游攬客,只能通過預約方式提供運營服務。對預約出租汽車運價實行政府指導價或市場調節價,對巡游出租汽車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出租車經營權不得炒賣和擅自轉讓。對出租車經營權實行期限制,逐步取消有償使用費。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全部實行無償使用,并不得變更經營主體,各地不得新出臺經營權有償使用政策。 《指導意見》分列二十個條目,對出租汽車發展定位、運力規模管理、經營權管理改革、經營行為規范、價格機制改革、公開透明監管機制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統設計,用增量帶動存量改革,以此破解出租汽車行業多年積累下來的矛盾和難題。 《管理辦法》明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是指以互聯網技術為依托構建服務平臺,接入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通過整合供需信息,提供非巡游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 《管理辦法》在國務院相關法律框架下,對網約車經營者、車輛和駕駛員實行許可管理。對網約車經營行為作出了全面規定,特別對網約車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提出明確要求。網約車經營者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保證接入車輛具備合法營運資質,不得接入除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之外的其他營運車輛或非營運車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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