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兩年前的那次認親,縱然有著血脈親情,阿東(男,23歲,臨泉人)和小芳(女,14歲,太和人)的人生也許永遠不會有任何交集。 21歲那年,阿東和母親一起來到太和李興鎮認親。二十多年前,阿東的母親出嫁后就未曾與家人聯系。近年來,考慮到親情難舍,小芳的父親趙德和阿東的母親這對至親又有了聯絡。 14歲,本是天真爛漫的年齡,可小芳已經嫁作人婦。因為“夫妻”感情不和,二人“結婚”不久便鬧起分手。 2015年春節,阿東見到了素未謀面的表妹小芳,兩人一見如故,親情在不知不覺間化為了本不該有的愛情。 女孩與“前夫”分手嫁給表哥 據了解,家人最初得知此事后堅決反對,阿東和小芳以出走的方式反抗。后來,在阿東拿出8.5萬元彩禮后,小芳也徹底與“前夫”撇清了關系。今年5月25日,小芳與阿東舉辦了簡單的婚禮。雖然并不符合《婚姻法》的規定,但那時并沒有人懷疑阿東和小芳的幸福。 然而,婚禮剛剛結束,“岳父”趙德卻變臉了:原先8.5萬元的聘禮不算數,因為為了撇清小芳和“前夫”的關系,趙家最后并沒有落到什么好處。媳婦不能白娶,結婚行,那就再拿15萬來。 阿東一家四口都在外地做苦工,家里并不富裕,況且,阿東還有一個小一歲的弟弟阿西也快到了結婚的年齡。湊來湊去,阿東家人只能拿出3萬元,可“岳父”一再堅持最少10萬。一來二去,兩家因此產生矛盾。 5月29日,阿東把3萬元錢的卡送給了“岳父”。看阿東家實在是拿不出錢來了,趙德又提出,自己家沒有兒子,如果阿東愿意入贅趙家,也是可以的。 “你家人不要你,我們也不要你,滾!”本以為事情就這么定了下來,可看到阿東真的拿著戶口本來了,趙德不僅變了卦,還惡言相向。 到底是嫁女兒還是賣女兒?倔強的弟弟阿西按捺不住了,決定替哥哥出頭。 天價彩禮成“不能承受之重” 5月30日,阿西偷偷買了一把水果刀來到舅父趙德家,悲劇發生了。 憤怒的阿西朝著舅舅身上連捅數刀,看到岳父極力反抗,阿東也沖了上去…… 接到報警后,太和警方迅速到達現場,兩小時后,阿東兄弟倆落入法網。 6月8日,阿東兄弟被檢察機關依法批準逮捕。然而,辦案民警心情卻變得異常沉重。也許,就像小芳和“前夫”的結合一樣,這原本就是一幕不該發生的悲劇。不管是從法律層面還是道德倫理方面,這兩個年輕人的結合都是不被允許的。我國《婚姻法》有明確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本案中,阿東和小芳系表兄妹,他們的結合本身就是違法的,從某種意義上說,如果他們能足夠了解并尊重法律,在盲目的感情面前多些理性的判斷,也許接下來的事情就不會發生。況且,14歲的小芳就是“梅開二度”的時候也沒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這起命案悲劇與目前農村不良的彩禮習俗也有很大關系。”6月8日,太和縣婦聯李女士不無痛心地說,近年來,一些條件落后的農村地區待嫁新娘“身價”越來越高,目前在很多農村娶個媳婦,沒有二三十萬根本免談,也正因此,許多美滿的姻緣最終勞燕分飛,甚至引發各種悲劇。(市場星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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