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團”化身旅游尾單 警惕強制購物和“自費項目” 去年10月1日實施的《旅游法》明確規定,旅行社經營有五個“不得”:“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不得誘騙旅游者,不得通過安排旅游者購物或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的方式獲得利益,不得指定具體的消費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目前,“低價團”和“零團費旅行團”已得到一定遏制,但在網絡上仍有一些“低價團”大行其道。有媒體指出,各種低價旅游項目廣告“看上去很美”,實際暗藏玄機,游客稍不留意就有可能掉入“低價團”陷阱。 天津網10月10日報道稱,家住天津西青區的劉女士和鄰居共14人經熟人介紹參加了“港澳7日游”的旅行團,報名該團,55歲以下免費,55歲以上每人交300元。開始他們擔心這是一個購物團,可這位熟人說,即便安排了購物環節,游客完全可以拒絕。然而該旅行團到達深圳后,地接導游就開始以各種名目向劉女士等人收費,景點要收門票費,到了不收費的景點,導游也要收取每人190元的費用。最令劉女士等人不能忍受的是強制購物。在一家出售彩金首飾的購物中心內,地接導游強迫游客必須購物。“不購物晚上回去就睡大街!”“不買東西,你們就別想出去!” 同樣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低價團”開始化身為旅游尾單,這些尾單價格低廉,有的只有原價的1/3,甚至更低。然而隨之而來的是其潛在的風險。例如有些尾單在游客下單時才會告知已經售罄,轉而推銷其他產品。部分尾單則是變相的“零團費”,游客低價入團后,再以購物、索要小費等形式變相收取費用。 更有意思的是,有媒體報道稱,一些以皮草、玉器、家具交易為主業的商場竟然變為4A級景區,這一行為被質疑有強制購物之嫌。“購物場所怎么能算景區,導游把游客帶到專門的購物場所,難道不算強制購物?”南京市民馬曉天說。有媒體指出,新的旅游法明明對強迫購物等久遭詬病的行為作出了一系列規定,這種把商城變成景點的做法,怎么能擺脫強制購物之嫌?有悖新旅游法的規定。 出境游遭遇天價話費 運營商:未接通電話也要收費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國消費者走出國門的機會越來越多。然而近年來,由于出國旅行而背上“天價話費”的報道屢見不鮮。 今年早些時候,有媒體報道,中國移動江西用戶周女士近幾個月用手機撥打國際長途,在對方未接聽的情況下,依舊被扣了國際漫游費,對此她表示十分不能理解,同時,中國移動也涉嫌有意克扣消費者通訊費。 據周女士介紹,因為撥打國際長途的費用比較貴,為了省錢,自己一般都是先撥打過去,然后掛了電話,等對方打過來。然而,讓周女士無法理解的是,就這幾秒“嘟嘟嘟”撥打電話聲,居然也產生了費用,并且這樣的情況她還不只是遇到過一次,僅今年一月份就發生了四次,二月份也有兩次。 對此10086客服做出說明稱:撥打國際長途,即使你沒有接通也會產生費用。不管多少秒,只要接入就會產生費用。客服還建議,每個月底都反應一次情況,中國移動就會將部分扣除的錢返還,去年移動公司也確實是返過一次。 江西法報律師事務所肖文軍律師表示:既然沒有產生接通也要收費,這就和我們所認知的國內通話收費方式不一樣,這個時候中國移動公司應該有責任和義務提醒、告知消費者應該承擔的風險,讓消費者有最基本知情權,而且如果沒有接通也要產生費用,這樣收費的標準又是什么?沒有接通按照接通的收費標準收費,這本身也是不公平的。 事實上,這種漫游時“被消費”的情況并不僅此一種。此前,曾有媒體報道稱,福州的李先生前往韓國旅行。出發前,李先生前往運營商的營業廳開通了手機國際漫游功能,問到具體資費時,運營商表示,在韓國當地接聽以及在韓國撥打中國大陸電話,均是每分鐘0.99元。可旅游回來發現,竟然是按每分鐘31.99元收費,一下子就被收了數百元。 對此,運營商方面表示,李先生打這通電話時,恰好站在一港口的郵輪旁,因郵輪上的通訊信號太強,最終導致李先生的手機被覆蓋。于是他打電話時,用的就是郵輪上的通訊信號。而這些信號,一般是由海事衛星信號轉換而成,收費昂貴。 而類似的在“邊界”地區話費計費失真的情況并不少見,比如:人還在深圳,但手機信號已漫游到香港運營商的網絡上,通話資費當然是按境外漫游來收取。或是在兩省交界處,明明人在A省,但手機信號已漫游到B省。如果消費者碰到此類情況,只能向運營商反映,并提交相關證據,運營商方面會酌情減免相關費用。 假期出行訂票需謹慎 網上訂購機票謹防四大陷阱 近日,攜程旅行網發布了全新機票預訂平臺,新平臺聚集了近千家國內外機票代理商。不過,在這一龐大數字背后,有消費者擔心,網上訂購機票是否存在更大的隱患。此前,有媒體總結了網上訂購機票常見的陷阱,如,代購點資質有瑕疵、折扣價有貓膩、加價出票、退款到賬不及時、出票反饋不及時、不執行退改簽規定、保險無法查詢、支付后未出票導致機票無法使用等。 對此,消協曾發布消費警示稱,預訂機票時,要到正規航空公司或合法代辦處辦理,不要輕信大街上散發的所謂特價機票的小廣告。要查看代購點是否有工商營業執照,是否有代理航空運輸業務項目,是否具有民航運輸企業委托代理資格。在預訂機票時,應仔細核對宣傳折扣與實際機票價格是否一致,并咨詢相關的內容,如機票是否含有機場建設費,是否可以簽轉、修改、退票,是否需辦理有關的特殊服務手續等。在價格和行程確定后,消費者可以要求銷售方打賬單,并認真核對乘機人姓名、行程、價格等。 此外,消協還提醒消費者,如需乘坐多次航班才能到達目的地,應寬裕地計算航班與航班之間的間隔時間再訂票。 面對層出不窮的“消費”陷阱,2014年,你“被消費”了嗎?(中新網財經頻道) |
相關閱讀:
- [ 12-25]全國首家地級市消費金融公司落戶泉州 引入兩家民營企業參股
- [ 12-24]專家解讀一轉、二融、三創、四消費
- [ 12-24]全國首家地級市消費金融公司落戶泉州 引入兩家民營企業參股,被業界視為金融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破題之舉
- [ 12-24]生態消費熱攪動床墊市場
- [ 12-24]興業消費金融公司落地泉州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