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書劉樹海的“土地故事”:搞土地流轉全村致富
2014-12-21 10:11:37??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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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山東省高青縣常家鎮蓑衣樊村,夕陽的余暉灑在冰封的荷塘上。沿著荷塘邊的小路,村黨支部書記劉樹海講起了“土地”的故事。 “早在2011年,我們就已經開始‘吃螃蟹’了。”劉樹海說,“那時候,我們全村的土地全部流轉給瑞祥農業合作社,村民一畝地一年可以獲得1100元的收益。” 劉樹海(右二)正在麥田里與村民一起查看苗情。光明日報記者李慧攝 ■“80%的村民同意,剩下20%怎么辦” 1978年出生的劉樹海是改革開放的同齡人。那一年,安徽鳳陽小崗村村民拉開了中國農村集體土地“分田到戶”的大幕。如今的他,則帶領村民把農戶手中的土地集中起來,向外流轉。 一米八五的個頭,濃濃的山東口音,但見到記者,劉樹海很快就轉換成了普通話。 2011年4月,蓑衣樊村村民劉樹海當選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同時擔任瑞祥農業合作社理事長。上任伊始,有多年外出務工經歷的他就帶來一個“大手筆”:對全村1570畝土地進行流轉,以每畝每年1100元的價格與村民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把土地集中到瑞祥合作社進行集約化經營。 “當時村民們都贊成嗎?”記者問。 “讓村民離開祖祖輩輩的土地,一下子很難適應。”劉樹海說,80%的村民同意,20%的村民不理解。 60歲以上的老人不同意流轉,他們擔心土地流轉后,失去依靠。有的村民因為要照看孩子沒有外出務工,也希望在土地上干活兒。 回憶土地流轉的進程,劉樹海講了一個故事—— 在最初進行土地流轉時,一位姓翟的老人不同意將自家土地流轉,堅持要自己種地。村里提出給他置換土地,老人堅決不答應。這一年,老人自己種了水稻,但收益和出租土地所得相比差了一大截。隨后,當合作社再次找到這位老人時,他二話沒說就答應了下來。 很多原本不愿土地流轉的村民,開始慢慢改變了想法。 “土地流轉后,每畝可以獲得1100元的租金,光這一項就比此前種田收入要高。”村民張立強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流轉前,每畝能產稻谷900斤,按稻谷出米率0.7、大米市場價2.5元計算,刨去成本,每畝的純利也就775元。 2011年,隨著167戶村民全部同意將土地流轉給合作社,蓑衣樊村在高青縣第一個實現了農村土地“全流轉”。 通過流轉后的集約化經營,劉樹海帶領村民種植有機水稻,精品米每斤能賣到9元。去年,瑞祥合作社每畝獲利3500元。 稻田里還養上了螃蟹。“一畝地產80斤到100斤螃蟹,每斤平均30元,光這筆收入就是以往畝產的兩到三倍。”劉樹海說。昔日的鹽堿洼地變成了“原生稻場”,蓑衣樊村農民人均純收入從3年前的6000元左右增長到如今的1.5萬元。 ■“讓地多的人滿意,讓缺地的人也有利” 蓑衣樊村三面環水,由于長期受黃河水侵蝕,土地是典型的鹽堿澇洼地,貧困村的帽子長期難以摘掉。“添了地、降了本、增了利”——劉樹海這樣形容土地流轉帶來的好處。 在堅持土地集體所有的前提下,實現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土地流轉之后,由瑞祥合作社進行整理,一些溝渠、道路平整之后變成了耕地,戶與戶間的寬地壟得到移除,無形中增了地。簽到協議上的土地畝數是1570畝,實際耕種了1608畝。 然而,在劉樹海看來,土地流轉最大的好處是將多年的土地糾紛全部“清零”。 《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土地承包30年不變。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這產生了一些不公平,比如村里老人去世后,他的地還在;有的家里新添了人口,但沒有地。”劉樹海說,土地全流轉,讓這些問題都迎刃而解。 村民劉德剛家原來有3口人,結婚生子后,成為一個五口之家。但是由于村集體沒有剩余土地,他愛人和孩子一直沒有分到土地,全家只能種植原有的3畝地。按人口數分配土地收益后,他家每年可按人頭數分紅。 “按土地入股、按戶口簿實有人數分紅的模式,解決了人與地的矛盾。”劉樹海說,集體土地的收益與名下是否有土地不再掛鉤,只要戶口在蓑衣樊村,就可以獲得集體土地的收益。 “頭一年,全村有30多戶經濟條件好的農戶以土地入股,這樣,參與入股的農戶除了能按照‘人頭’獲得合作社經營的純收益外,還能按‘土地入股數量’獲得分紅。”劉樹海說,“我們今年還要做一件事,一分不投的農戶我們也給他們分紅,這部分要占到分紅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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