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母親要錢買摩托車未果,年僅19歲的小伙張某與母親以及伯父發生了沖突,竟然把伯父家給點著了。近日,山東省德州市寧津縣公安機關依法將違法嫌疑人張某行政拘留。 張某家住相衙鎮,父親常年在外打工,母親也對他疏于管教。張某向其母親要錢,說是要買摩托車。母親怕他亂花錢,就說家里沒錢,并且躲到張某的伯父家。當天晚上,張某喝了些酒,竟然找上了門,還與伯父發生了爭執,不僅將伯父家中的電視機、摩托車等物品砸壞,還拿著砍刀威脅其伯父、伯母,并且用汽油在伯父家中點火。 違法嫌疑人張某介紹,汽油是在澆地的機器里面抽的。 幸虧鄰居聞訊趕到,火被及時撲滅。張某的伯父馬上報了警。
寧津縣公安局相衙鎮派出所民警李明介紹,由于違法嫌疑人張某對他的大爺家實施了打砸、放火等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構成了尋釁滋事(罪);在他去他大爺家打砸的時候,由于他攜帶了一把砍刀,經相關部門的鑒定,該刀具為管制刀具。根據物價部門的鑒定,他打砸和放火燒的這些物品價值不到2000元錢,綜上所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他進行行政拘留20天,罰款1000元的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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