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滬港通推出還需半年 有三方面準備工作
2014-04-12 07:2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陳瑋 黃曉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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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港通還需過三關 滬港通來了,滬港兩市漲聲響應。證監會昨天召開新聞發布會,對于市場關注的滬港通目前的準備情況,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介紹,滬港通推出還需要6個月左右的時間,還需要做好三個方面的準備工作。 京華時報制圖汪春才京華時報記者敖曉波 -關于IPO IPO審核窗口未關閉 針對市場人士指出的證監會建議發行人和保薦機構合理申報時間,是對IPO申報窗口關閉的認識。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3月27日的發行監管問答,是證監會針對市場關心的問題做的建議性答復,不具有強制性,不意味著IPO申報窗口關閉。 張曉軍建議,申報企業切實考慮當前情況,審慎統籌選擇融資場所,充分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來解決融資問題,對確實準備首發融資的企業,發行人和保薦機構需合理把握申報時間。 正制定再融資配套文件 張曉軍透露,為落實本次新股發行改革的有關要求,截至目前,證監會已完成對《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老股轉讓辦法等文件的制定、修訂工作,并完善有關信息披露規則。同時,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中國證監會正抓緊制定關于落實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再融資和重大資產重組對即期回報的攤薄及填補措施有關事項的規定,相關進展情況會及時公布。 -關于滬港通 準備工作需要6個月 對于備受市場和投資者期待的滬港通目前的準備情況,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下一步將按照有序可控的原則,會同有關各方積極開展以下實施準備工作:一是進一步完善方案,優化業務流程,出臺該項業務的規范性文件及配套措施,做好技術準備;二是與香港證監會溝通業務監管及跨境執法問題,對現有的《監管合作備忘錄》進行補充。同時協調滬港交易所簽署互聯互通的合作協議;三是制定有關交易方式、交易時間安排、信息披露等細則和應急處置方案。 張曉軍強調,滬港通準備工作需要6個月時間。 按交易地保護投資者 滬港通推出之后,對于未來兩地監管以及投資者保護等問題,張曉軍表示,按照交易發生地原則實行保護。即投資于誰的市場,由誰進行監管。投資者還可依涉外民事訴訟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并通過兩地司法協助機制予以執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具體制度安排主要有三方面:首先,從監管機構層面,針對滬港通涉及的具體跨境監管問題,進一步簽署補充協議,就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交易行為認定標準差異的處理、監管信息共享機制、違法違規線索提供機制、協助調查取證和配合采取相關監管措施等方面作出具體約定。 其次是交易所層面,滬、港交易所在雙方《監管合作備忘錄》的基礎上,通過簽訂《監管合作補充協議》的方式,明確滬港通的具體監管合作機制。 再次是考慮到目前內地與香港尚無司法協助的相關協定,民事及刑事的跨境執法只能依靠個案處理。行政執法層面雙方已有過合作,但仍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據。跨境司法協助問題將根據滬港通的實踐情況積極推動、逐步解決。 深港可自主探索互通 滬港通來了,深港通還會遠么?針對此疑問,張曉軍表示,此次股票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暫未納入深交所,主要基于幾點考慮:首先有利于平穩推進我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滬港通是推進我國資本市場國際化的重要探索,相關制度安排還需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初期由滬、港交易所先行先試比較穩妥。 其次,有利于防范風險。上海與香港兩地市場估值水平較為接近,滬港通對兩市場估值水平影響相對較小,有利于試點平穩起步。 第三,基于交易所自身的需求。滬、港交易所根據自身的市場定位,通過商業談判,自主選擇以互聯的方式開展合作。在滬港通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下一步深港兩地市場可以具備更好的條件,在更高的起點上自主探索包括互聯互通在內的各種合作形式。中國證監會也將一如既往地繼續支持深港兩地市場加強合作與交流。 -關于監管 專項治理公司不履諾 證監會公布信息顯示,截至2月底,兩市有1770家公司存在未履行完畢的承諾,涉及承諾8292項,絕大多數仍在正常履行過程中,98家公司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諾,其中有客觀原因,也有上市公司自身原因,170家公司存在不合規承諾,涉及218項承諾內容,包括未明確履約期限、內容不具體、違約約束力不足等情形,目前已經有22項承諾進行了整改。 張曉軍表示,為嚴厲打擊失信行為,證監會近期開展承諾及履行專項治理活動,要求全部上市公司“自亮家底”,未履行承諾、不符合監管指引的企業采取相應的措施,時間為2014年6月底前。逾期不履行承諾的將采用監管措施,達到立案標準的移交立案,并對不履約的上市公司在分道制等方面進行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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