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2日電今日下午,針對“走廊醫生”蘭越峰所反映的相關問題,四川錦陽市涪城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座談會,發布了《關于綿陽市人民醫院醫生蘭越峰反映有關問題的調查報告情況通報》。通報就蘭越峰所反映四川錦陽市人民醫院存在一系列問題作出回應,稱未證實綿陽市人民醫院具體醫療行為存在違反診療規范和醫療衛生行業相關規定的情況 醫院收入平均增速17% 官方否認存“過渡檢查”、“醫療亂象” 官方報告披露了蘭越峰反映錦陽市人民醫院涉及“過度醫療”等問題的核實情況。 蘭越峰此前反應,錦陽人民醫院曾對不符合安裝心臟臨時起搏器指征的患者安裝心臟臨時起搏器。報告稱,調查發現,在2009年、2011年至2013年度的臨床工作中,綿陽市人民醫院心血管內科心臟臨時起搏技術僅對存在心動過緩、心律失常的住院患者作為外科手術保駕手段和重癥病員搶救時使用,全部29例患者均符合心臟臨時起搏器安置術適應證,未發現有過度使用心臟臨時起搏技術的現象。 針對蘭越峰披露的部分患者B超檢查報告單內容與申請項目不符的情況,聯合調查組對2009年至今5年的超聲檢查報告單采取每年抽查2個月,共抽查500份住院病例的方式,對病例資料逐一比對記錄每位患者的出院診斷和病例檔案中所有超聲報告結論。調查發現,500例調查病例檔案中,住院患者出院診斷與超聲檢查項目有直接相關性的399例,占總例數的79.8%,有間接相關性的66例,占總例數的13.2%,均是臨床必需的超聲檢查。該500例病例中未發現一例重復超聲檢查和無相關超聲檢查的現象。 蘭越峰稱,醫院采取過度檢查方式增加業務收入,加重患者負擔。調查組隨機抽查了綿陽市人民醫院2012年3月和9月,2013年4月和11月的大型設備CT和MRI檢查報告共計160份、病歷28份,確認160份檢查是否有陽性檢查結果,并抽取28份病歷個案分析檢查的合理性。經查證,綿陽市人民醫院CT檢查抽取樣本共80例,其中有陽性結果68例,陽性率85%;MRI檢查抽取樣本共80例,其中有陽性結果74例,陽性率92.5%,均符合四川省衛生廳川衛辦發﹝2008﹞ 601號文件規定標準。28份病歷CT檢查合理性100%,未發現有過度檢查現象。 對綿陽市人民醫院醫療收入是否存在“井噴式”增長的問題,專家組調取了綿陽市人民醫院2004年至2013年醫療收入、門診人次、出院人次、門診人均費用、出院者平均人均費用等有關情況。綿陽市人民醫院醫療收入平均增長速度17.53%,門診人均費用平均增長速度8.02%,出院者平均人均費用平均增長速度8.16%,反映綿陽市人民醫院的增長在合理范圍內,未發現收入“井噴式”增長的情況,醫療收入增長與“過度醫療”問題不具有密切關聯性。 針對蘭越峰反映市人民醫院存在“醫療亂象”的現象,聯合調查組采取開展醫保統籌基金支出情況和新農合資金支出情況調查,走訪座談患者,調閱分析醫療投訴記錄,開展醫療服務滿意度調查等方式進行了綜合分析,未發現存在“醫療亂象”現象。 蘭越峰待崗600余天屬實 調查稱醫院對其處罰合規 據報道,蘭越峰在市人民醫院待崗600余天主要是基于兩項原因,一是蘭越峰2009年5月因發現某下肢靜脈曲張患者不符合指征阻止其安裝心臟臨時起搏器,造成蘭越峰與綿陽市人民醫院“徹底決裂”;二是蘭越峰認為醫院對其職務及崗位進行調整和處理的行為系不公正處分。 調查稱,報道中反映蘭越峰待崗600余天的情況屬實。但是,蘭越峰反映2009年5月因反對為一名下肢靜脈曲張患者安裝臨時心臟起搏器的問題,造成“與醫院產生矛盾并多次免職調崗待崗以及滯留走廊600余天”的問題,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合。 經查,在綿陽市人民醫院2009年5月的住院患者信息中僅有一位毛姓患者與該病例描述相似。患者毛XX,女,當年52歲,該患者因“發現左下肢蚯蚓狀團塊20年,伴紅腫疼痛1月”于2009年5月23日入住綿陽市人民醫院普外科。入院診斷為左下肢大隱靜脈曲張并感染。5月24日心電圖檢查提示“竇性心率56次/分,竇性心律伴心動過緩,電軸不偏”。5月25日作阿托品心電圖試驗陽性,“最大心率75次/分”。邀請心內科會診,醫生會診后建議術前安置心臟臨時起搏器,并與患者家屬(兒子張XX)作了溝通,患者家屬同意并在《綿陽市人民醫院臨時心臟起搏器植入術同意書》上簽字。當天下午患者拒絕手術治療并要求出院。經走訪相關當事人,了解到毛XX當時放棄治療出院的真實原因是一名近親屬因心臟病安裝心臟起搏器花費了幾萬元,就誤認為安裝臨時心臟起搏器也要幾萬元(當時實際安裝心臟臨時起搏器總費用為2500元左右),擔心費用過高給子女造成過重經濟負擔。 報告稱,蘭越峰待崗始于2012年2月底,毛XX安裝心臟臨時起搏器問題為2009年5月,未發現蘭越峰2009年向該院相關科室反映此情況的記錄。 報告指出,2010年12月15日,綿陽市人民醫院在涪城區衛生局的監督下,組織醫院中層干部、在職及離退休職工代表和超聲科全體職工共62人,對超聲科主任一職進行了公推直選。公推直選分兩輪進行,規定在第一輪投票中得票最多的前三名進入第二輪投票。在第一輪投票中,朱XX22票,李XX21票,廖XX7票,翟XX6票,蘭越峰4票,楊X和李XX各1票。李XX、朱XX、廖XX進入第二輪投票,但廖XX自愿放棄,翟XX遞補進入第二輪,蘭越峰被淘汰。其后,蘭越峰數次就公推直選存在不公正等問題向各級領導和主管部門上訪。 2012年2月27日下午17時12分,內科住院患者鄧XX的女兒鄧X蓉到門診辦投訴蘭越峰拒絕為其父親做心臟超聲檢查,醫院門診部主任、門診部護士長等人對蘭越峰進行勸告無果。2012年2月28日,綿陽市人民醫院召開院務擴大會,根據該院《員工守則》規定,對蘭越峰作出了待崗決定,到醫院醫務處待崗學習。2012年2月至今,蘭越峰在醫院門診二樓、三樓和CT室走廊滯留,未按醫院要求到醫務處待崗學習,迄今達600余天。 報告強調,綿陽市人民醫院《員工手冊》制定于2002年,2007年10月進行了修訂,經比對條款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執業醫師法》、《醫院工作制度》、《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調查組認為,綿陽市人民醫院《員工手冊》的制定具有公正性,無專門針對特定人員設置的處罰條款。該院對蘭越峰的處罰符合《員工手冊》規定。在對2008年至2013年6年來市人民醫院職工減少(含調出、辭職、退休等情況)的243人的情況的調查中,未發現該院職工因糾紛、受威脅或“打擊報復”被迫離開醫院的情況。 蘭越峰不認可報告 稱“沒有還我清白” 調查報告還揭示了錦陽市人民醫院存在問題:一是醫療服務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存在醫患溝通有缺陷、個別病歷記錄不全面、服務態度的投訴比例較高等問題;二是法制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管理不夠規范;四是職工思想政治工作較為薄弱,如對蘭越峰的思想工作做得不夠深入細致、過于簡單等問題。 對于這份調查報告,蘭越峰并不認可。據新京報報道,蘭越峰拒絕參加涪城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蘭越峰表示,調查報告“沒有還我清白。” 蘭越峰表示,從昨晚至今天發布會召開前,在中間人的斡旋下,院方與她一直進行溝通。雙方曾達成初步和解協議:按照醫技辦主任待遇補發蘭越峰工資,每年12萬左右(按具體天數核實);任命蘭越峰為醫教處副處長職務。 蘭越峰認為,補發工資只是一張白條,并沒有蓋醫院財務章,任命文件只讓她看而不直接頒發給她。“醫院缺乏誠意,所以我不參加發布會。” “走廊醫生”事件始末 2014年1月9日,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播出了蘭越峰大夫的遭遇,1月15日,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新聞周刊》欄目播出了“走廊醫生”蘭越峰報道。此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1月18日晚間,由當地紀檢監察等部門及第三方醫療機構專家組成的聯合調查組經過駐院調查,發布了《關于綿陽市人民醫院醫生蘭越峰反映有關問題的初步調查情況報告》。次日,調查組通報調查結果,稱蘭越峰反映的“過度醫療”不實。 2月19日上午11時,蘭越峰所在的綿陽市人民醫院100多名醫務人員罷工,對蘭越峰事件處理結果不滿,要求主管部門、人民醫院開除蘭越峰,收回摘去“綿陽市人民醫院”牌子,更換為“涪城區人民醫院”決議。 11時30分,綿陽市政法委書記陳興春到達現場進行勸導工作,他代表市委對醫務人員的罷工訴求表態:將保留“綿陽市人民醫院”的牌子;關于蘭越峰事件(事件對綿陽市人民醫院帶來的相關影響)由涪城區衛生部門進行調查;關于醫院升三乙的相關事情政府主管部門將大力支持;希望醫務人員通過合法途徑來滿足自身訴求。 12時40分,醫院參與罷工的醫務人員均返回工作崗位,醫院秩序恢復正常。 2月22日下午3點,針對“走廊醫生”蘭越峰所反映的相關問題,涪城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座談會,發布了《關于綿陽市人民醫院醫生蘭越峰反映有關問題的調查報告情況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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