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10大網絡造謠案 已有兩人因此被刑拘
www.fjnet.cn?2013-08-28 15:58? 柏建斌?來源:浙江在線 我來說兩句
2、我不是原創(chuàng),我只是轉發(fā),情況一樣嗎? 要看你的主觀故意,大家應有一般的社會常識判斷。如果你的轉發(fā)產生嚴重后果,要追究法律責任的話,情況是一樣的。所以,如果發(fā)現(xiàn)原創(chuàng)的短信、微信等有明顯的問題,就不應該轉發(fā)。 3、轉發(fā)不良或者虛假信息,轉發(fā)一次和轉發(fā)多次,法律責任一樣嗎? 目前在數量上沒有定量的法律標準,但相信不久會出臺比較明細的規(guī)定,比如轉發(fā)次數、范圍等等。目前有明確規(guī)定的是,比如地震消息,除了官方消息可以轉發(fā),其它轉發(fā)一律要追究法律責任。此外,轉發(fā)淫穢黃色圖片信息,在量上已有一定的規(guī)定,根據點擊量的多少來確定要負的責任大小等。 浙江10大網絡造謠典型案例 1、湖州織里沈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案。 8月19日20時許,沈某(男,41歲,湖州人)為報復湖州市織里鎮(zhèn)某KTV老板,向湖州市公安局匿名報警謊稱:“KTV4樓包廂放了個炸彈,1小時后爆炸。”因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沈某被警方刑拘。 2、嘉善縣龔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案。 8月15日19時48分,龔某(男,云南人)短信報警稱:“杭州20時10分飛往成都的川航3U8912上有炸彈”。當晚,龔某在嘉善縣一出租房內被警方抓獲。據龔某交代,當天中午因瑣事與家人吵架,竟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來泄憤,最終被警方刑拘。 3、寧海縣網民潘某網上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案。 8月23日,潘某(男,23歲,寧海人)用“Mr.Pan”的網名在寧海某論壇發(fā)帖,稱“寧海縣范圍內KTV足浴店小姐中有567位患有艾滋病,現(xiàn)正向普通人擴散”。因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潘某被警方行政拘留3日。 4、紹興縣網民單某網上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案。 4月9日,單某(女,20歲,河南省社旗縣人)用“一朵小花兒S”的網名在微博上發(fā)布“柯橋也有一個H7N9禽流感病人送至醫(yī)院隔離”的虛假信息。4月10日,因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單某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5、溫嶺市網民江某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案。 4月9日,江某(男,27歲,溫嶺人)在微博上發(fā)布虛假信息稱:“溫嶺松門33歲的女性林雪娟去‘多美麗’吃了雞塊,感染H7N9,現(xiàn)在溫嶺第一人民醫(yī)院急救。”據江某交代,發(fā)布虛假信息是為提高自身網絡知名度,最終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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