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犯下兩起強奸案 8名親朋好友作偽證均獲刑
www.fjnet.cn?2013-07-27 11:02? 凌晨?來源:中新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犯罪嫌疑人想翻案 案發(fā)后,建平縣公安局辦案人員通過現(xiàn)場嫌疑人留下的DNA比對,發(fā)現(xiàn)4年前強奸幼女現(xiàn)場遺留的DNA與這起強奸案的DNA一樣。經(jīng)過辦案人員的大量工作,將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在鐵嶺市銀州區(qū)匯工街一小區(qū)內(nèi)抓獲。2011年12月11日宋某某因涉嫌強奸罪被刑事拘留。 就在檢察機關進行公訴此案的時候,宋某某的辯護人提出了幾條意見,證明這兩起強奸案不是宋某某所為。辯護人認為,偵查人員在辦案過程中,有偽造證據(jù)陷害宋某某的行為,并能夠找出8名證人出庭,來證明宋某某有不在這兩起案件現(xiàn)場的證據(jù)。 面對8名證人當庭作證宋某某不在場證據(jù)的時候,法官與檢察官經(jīng)過大量的現(xiàn)場詢問與取證,最后終于弄明白了,原來是宋某某的父母護子心切,找來了宋某某的8名同學、朋友與親屬來為宋某某作偽證。 8人作偽證均獲刑 昨日上午,建平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被告人張某某、宋某某涉嫌妨害作證罪與劉某某、趙某某等8人涉嫌偽證罪。 在庭審現(xiàn)場,北國網(wǎng)、遼沈晚報記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的父母在了解到兒子犯罪后,并沒有積極引導兒子認罪,他們跑到宋某某平時接觸的同學、朋友與親屬處,讓他們出示當初宋某某不在現(xiàn)場作案的證據(jù)。 這8名宋某某的親朋好友在沒弄清楚事情的利害關系時,聽信了宋某某父母的說辭,當場寫下了宋某某不在現(xiàn)場的字據(jù),并按上了手印,還到法庭為宋某某作了證。 建平縣人民法院判決,宋某某犯強奸罪,判處9年有期徒刑。 宋某某的父母犯妨害作證罪,被雙雙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宋某某的8名親朋好友犯偽證罪均被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 東北新聞網(wǎng) |
- 責任編輯:黃曉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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