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土地儲備分中心原主任受賄408萬被判13年
www.fjnet.cn?2013-07-15 07:13? 顏斐?來源:北京晨報 我來說兩句
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密云縣分中心原主任任明信利用職權為開發商牟利,后受賄一套價值408萬余元的房產等。記者獲悉,北京市二中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任明信有期徒刑13年,并凍結涉案房產予以變賣,變賣款予以沒收。43歲的任明信大學本科文化,2006年2月任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密云縣分中心(簡稱密云分中心)主任;2009年11月任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密云分局紀檢監察科科長兼任密云分中心主任,去年2月21日被查獲歸案。 幫開發商協調修改土地規劃 經審理查明,2008年至2010年間,任明信在任職期間,利用負責密云中學西側地塊項目土地一級開發工作的職務便利,為北京火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陳某成功轉讓該項目權益等事項提供幫助。任明信于2010年7月至8月間,收受陳某為其購買朝陽區望京南湖西園一套房屋墊付的購房款共計408萬余元。 據悉,陳某與合伙人在開發密云中學西側地塊過程中,發現該地塊中有一條代征路和一小部分季莊村的集體土地。按照相關規定,集體土地必須經農轉非轉變為國有存量土地才能掛牌上市,進行一級開發。這就涉及村民的安置補償等系列問題,比較復雜。為了扣除這塊地,以便少花錢和節省時間,陳某找到任明信,希望將這塊地劃出去。 因任明信不管規劃,他通過聯系市規劃委的工作人員辦妥了此事,在規劃部門釘樁時把整個代征路和集體用地全調了出去。后來,陳某與合伙人沒錢繼續投資,就以7000萬元的價格將該項目轉讓給另一家公司,兩人從中賺得700萬余元的差價。據后來接手項目的高某所言,“該地塊如果有代征土地和季莊村的土地,我肯定不會接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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