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試水公務員“委任”改“聘任” 鐵飯碗不鐵
www.fjsen.com?2013-05-24 15:47? 魏 婧 吳 楠 周明杰?來源:北京晚報 我來說兩句
評說 “為了十年而奮斗,十年以后,積極性如何激勵?” 有媒體評論稱,“聘任制”的本質是將剛性的身份保障轉化為彈性的績效評估,讓公務員真正成為一種人力資源,提供更有效的公共服務。而數據顯示,深圳自2007年試點招收聘任制公務員以來,只有20余位公務員因自身意愿主動辭職,尚無被辭退者。 績效評估的“彈性”受到網友質疑,“不可能五六年執行下來,聘任的公務員都那么合格吧?”如果“瓷飯碗”和“鐵飯碗”一樣堅固,改革能達到預期效果嗎? 唐賢興(復旦大學公共管理與國際事務教授,博士生導師): 按照我國公務員法,懲罰、開除等都要依據法律程序,考上公務員以后如果不犯太大錯誤,是不能辭退的。聘任制,是給公務員設定必要的壓力,是一種刺激、激勵的措施。 聘任制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工作期間的績效,但這種考核,有沒有可操作性?聘任制公務員也是考進來的,是真正的公務員,不太可能單獨設定一套考核流程,要跟著過去委任制那樣考核。但傳統公務員考核在很多方面無法加之量化的標準,本身彈性很大,難免變成“走過場”,流于形式。 這個“十年”我覺得是值得商榷的。實行聘任制的初衷就是刺激和激勵,那經過十年考核合格了,就列入終身制,會導致大家“為了十年而奮斗”。況且十年期間,也不是每年都考核,考核一次管好幾年,壓力遠不如在企業那樣大。十年以后,積極性如何激勵?如何讓公務員更好地為人民服務? 另外,聘任制公務員是不是還得扮演“替罪羊”的角色?社會沖突和群體性事件中,政府經常拿臨時工作出解釋和開脫,群眾有這個顧慮也是正常的。要明確聘任制公務員也是在正式編制內的,在管理上要有法可依,跟臨時工、合同工有本質上的差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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