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杜絕闖紅燈 單靠罰款還不夠
www.fjnet.cn?2013-05-09 10:53? ?來源:經濟日報 我來說兩句
事件回放近日,北京市對非機動車、行人秩序整治行動進入第二階段。這標志著在約1個月的緩沖期之后,北京全面動用現場罰款的方式對“中國式過馬路”行為進行處罰。 城市文明須守規范 在闖紅燈一事上,經濟學的成本與效益的分析模型具有很強的解釋力。作為利益相關者,人們通常會在權衡利益得失后作出自認為合理、有利的選擇。在違約成本小于守約收益的格局下,在工具理性的驅使下,在從眾心態的裹挾下,在行為后果缺乏懲罰、無人監督的刺激下,“不闖紅燈”的社會規范在不少時候遭遇尷尬。 百姓既是社會規范的受益者,也是社會規范的建設者。遵守、維護“不闖紅燈”的社會規范也要支付一定的成本,這既包括“寧等三分,不搶一秒”的時間成本和機會成本,也包括“別人都走了,一個人傻等”的心理成本。當失范的人們通過闖紅燈而節約了時間、享受了便利,“老實人”就會產生某些挫折感和相對剝奪感。 城市文明建設需要外部的引導與支撐,“闖紅燈罰款”如果控制在適度適量的范疇內,就能夠懲戒不文明行為,激勵人們遵守社會規范,從而促進城市文明建設。 (楊朝清 湖北武漢 研究生) 多管齊下根治陋習 雖然調查顯示多數受訪者支持對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行為進行罰款,但就各城市的實施情況看,不少人被抓到現行后往往表現出強烈的抵觸情緒,罰款遭遇種種阻礙。反差明顯的態度轉變,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人們“法不責眾”觀念的作祟。當然,中國人口眾多,路況復雜,交警素質參差不齊,單靠狠罰并不易根治闖紅燈。只處罰不教育,只堵不疏,這對于提高交通安全效果未必好。 相關部門的工作需要更細致一些,這樣才能得到老百姓更多理解和支持。在“中國式過馬路”的背后,誠然有行人法律意識薄弱之過,也存在交通規劃缺乏科學性、管理不夠人性化等問題。想要根治闖紅燈病根,還需多管齊下,在改善客觀條件的前提下,再進行勸導或處罰,更能讓人心服口服。 (毛旭松 山東煙臺 職員)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5-09]公安部官員:紅綠燈時間短等理由再多也不能闖燈
- [ 05-08]山東聊城副市長上街勸阻“闖紅燈” 講解交通法規
- [ 05-08]宿遷:交通違法納入信用體系 闖紅燈將影響考公務員
- [ 05-07]深圳行人闖紅燈即將開罰 社會服務或可代替罰款
- [ 05-07]北京一路口昨日1小時內4名騎車人闖紅燈被罰款
- [ 05-07]北京全面開罰行人闖紅燈 暴力抗拒執法或拘留
- [ 05-07]北京行人闖紅燈被罰60日內可申訴
- [ 05-07]北京上月處罰2萬起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