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局14年投資超17億社保基金 增值近10億
www.fjnet.cn?2013-04-26 12:28? 莊瑞玉?來源:深圳特區報 我來說兩句
用基金管理費投資物業公司合適嗎? 問:在1996年1月,社保局就將注冊物業公司的500萬社保基金和利息一起歸還了社保基金,但是動用了社保基金的管理費來補足注冊資本金并維持日常運作。有網友說性質比私設小金庫這類財務違規更惡劣? 答:在1983年至1998年間,國家及深圳的相關文件均規定可以從社保基金中提取管理費用于社保機構的日常辦公。1999年1月施行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文件才開始規定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得從社會保險基金中提取任何費用,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撥付,并對1997年以來管理費提取及使用情況進行清理。 所以,1996年1月原社保局用管理費補足社保物業公司注冊資本金并用于維持日常運作,并不違規。因為當時組建社保物業公司的目的就是保障原社保局的正常辦公,為原社保局所在海天大廈提供水、電、空調、安保、消防和對信息系統所在機房的服務。 同時,作為物業公司,它的正常運營首先要保證自負盈虧,才不需要社保管理費的不斷“輸血”,物業公司開賓館發廊是其自身經營發展的需要。因此,不是社保局開賓館和發廊,而是物業公司在經營范圍內的正常經營開賓館和發廊。 物業公司剝離有時間表嗎? 問:社保物業公司剝離社保局,有時間表嗎? 答:社保物業公司開辦以來經營穩定,沒有負債和對外擔保。我們打過幾次報告,隨時做好了剝離的準備,任何時間都沒有問題。 我們希望深圳市政府能夠組織相關部門,對社保物業公司的資產進行定性,早日解決這一歷史遺留問題。如果資產定性是社保基金的,到時候就返還基金;如果是屬于基金管理費的,就返還財政。 同時,雖然社保物業公司開辦屬于十幾年來歷史遺留問題,但如果有違法違規行為,媒體和網友發現可向政府紀檢監察部門投訴和舉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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