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修訂上市公司《半年報準則》、《季報規則》
2013-04-19 20:02? ?來源:新華金融 責任編輯:林晨 林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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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強化投資者關心事項的披露 在簡化一般性內容的同時,本次修訂還以《年報準則》為依據,在《半年報準則》中細化了對投資者關心事項的披露要求,主要體現在董事會報告部分。如在該部分的對外投資狀況分析項下,一方面,增加了對非金融類公司委托理財及衍生品投資情況的披露要求;另一方面,將“重大非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界定標準量化為投資總額超過公司上年度末經審計凈資產的10%。又如,為回應投資者對現金分紅方案落實情況的關注,本次修訂在涉及利潤分配方案的條文中新增了對現金分紅方案執行或調整情況的披露要求。同時,為使投資者更為全面地了解公司的運營情況,重要事項部分增加了對報告期內重大訴訟、仲裁的執行情況、破產重整和公司與關聯方共同對外投資事項的披露要求。 三、縮減半年報摘要篇幅 針對以往半年報摘要與正文內容趨同、詳略失當的問題,本次修訂要求公司在摘要中著重披露投資者最為關心的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和股東變化、管理層討論與分析、報告期內重要事項等內容,并與《年報準則》對年報摘要的要求一致,要求半年報摘要篇幅原則上不超過報紙的1/4版面,并至少在一種指定報刊上刊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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