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官員:房產稅不會增加中低收入者負擔
2013-02-22 09:02?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林洪熙 林洪熙 |
分享到:
|
核心閱讀 有了房產稅這樣的財產稅,就可以起到逐步提升直接稅比重、降低間接稅比重的作用,逐步減少日常消費品中所含的稅,從總體上減少中低收入者的“稅收痛苦” 房價上漲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房產稅作為一個單一稅種,只是房地產市場綜合調控的手段之一,對房價不可能有“定海神針”一樣的威力,說降就降 房產稅改革試點最重要的任務不是籌集收入,而是意在調節市場。比如上海方案規定,中心區域的稅率是0.6%,周邊區域是0.4%,便使成交大量地被引流到周邊區域 2月20日,國務院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人們普遍關心:開征房產稅對房地產市場將產生什么影響,會不會增加普通居民的負擔? 意義: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推進稅制改革 “擴大房產稅改革試點,對于房地產市場調控和深化稅制改革具有深遠意義。”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表示。 賈康認為,我國正處于城鎮化快速發展時期,短期內熱點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緊張格局難以根本改變,因此,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將是房地產調控的一項重要內容。通盤考慮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在已采取的限制性信貸手段、嚴格限購等行政手段之外,房地產調控還應加強制度建設和深化稅制改革,才能更好地達到標本兼治的目的。 在房地產保有環節開征房產稅,可以對房地產供需雙方形成稅負約束,促使不動產投資、投機行為收斂,有利于增加住房市場上中小戶型的需求比例,還可以減少已建成房屋的空置率,活躍租房市場,提高社會中不動產資源配置的效率。 同時,有了房產稅這樣的財產稅,就可以起到逐步提升直接稅比重、降低間接稅比重的作用,逐步減少日常消費品中所含的稅,從總體上減少中低收入者的“稅收痛苦”。 “中國要走向現代化,不可能不建設現代稅制。而現代稅制中,如果沒有房地產保有環節的稅收,則是完全不可想象的。”賈康表示,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構建地方稅體系,從全局和長遠考慮,房產稅是不可或缺的地方稅體系支柱之一,應當以漸進的方式不斷推進這一改革。 |
相關閱讀:
- [ 02-21]房產稅擴大試點發令 全國推開如何影響百姓生活
- [ 02-21]綜合考量,房產稅才有功效
- [ 02-20]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
- [ 02-18]房產稅改革:從“試點”到“擴容”有多遠?
- [ 02-14]上海重慶房產稅試點收效甚微 蛇年擴圍將是大概率事件
- [ 02-14]滬渝房產稅試點滿兩年 業內人士評價:收效甚微
- [ 02-01]北京否認未部署房產稅 業內人士稱調控或再加碼
- [ 01-31]北京地稅否認“房產稅人均24平起征”傳聞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