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10月21日電(記者王勁玉)記者從山西省應急管理廳獲悉,為進一步防范"小化工"安全風險,強化源頭治理、安全監管和打非治違,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制定了《防范化工安全風險十條硬措施》,從嚴控項目審批、規范選址布局、規范試生產和開停車管理、提升自動化控制水平等十個方面,進一步嚴格"小化工"管理。 "十條硬措施"明確,嚴禁在認定化工園區外新、改、擴建化工項目。化工項目應經正規工程設計和建設,嚴禁擅自變更工藝、產品和規模,且不得使用來源不明、不合法或淘汰落后的技術裝備。此外,化工企業要全面執行《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導則》,生產設備、消防設施嚴禁帶"病"運行,"五化"高危工藝生產現場人員不超2人。一般化工和化學制藥企業應參照執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 按照相關要求,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從嚴監管小化工企業和認定化工園區外的化工企業。對存在多種違法、違規情形的企業,依法責令停止建設或停產整頓,在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到位的,要提請地方政府關閉取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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