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江陰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發布通告,為有效阻斷疫情傳播途徑,堅決防止疫情蔓延擴散,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相關規定,現決定在江陰市區域實施臨時性交通管制,具體通告如下: 一、管制對象:所有需在江陰市域范圍內通行的機動車輛。 二、管制時間:自即日起實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三、管制區域:全市行政區域內所有道路(不含高速公路)。 四、管制要求: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必須申領“澄行通”電子通行證(申領流程附后),申領車輛必須用于醫護、志愿服務、城市保供、市政保障等活動。其它機動車輛禁止通行。 五、違規處罰:對違反交通管制規定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處以一千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總臺記者 李筱 包宇揚) |
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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