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29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9日通報,山東檢方依法對遼寧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文喜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李文喜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泰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山東省泰安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山東省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方起訴指控稱,被告人李文喜利用擔任遼寧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遼寧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逃避刑事追究、企業經營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李文喜,男,1950年3月生人。其長期在遼寧省公安系統工作,曾任遼寧本溪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遼寧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遼寧省省長助理、省公安廳廳長等職。 7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李文喜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他被指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獲取巨額礦產收益。他還被指執法犯法,利用執法司法權謀取私利,與不法商人大搞權錢交易,肆無忌憚聚錢斂財。(完) |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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