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有關專家作用,組建轄區內感控專業團隊。每年組織有關專家成立若干評估小組,對新冠肺炎救治定點醫院的感控工作進行一次整體評估,確保省域有關醫療機構全覆蓋。 對于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通知要求,每月要對轄區內的醫療機構,特別是新冠肺炎救治定點醫療機構,參照年度評估工作進行感控專項抽查。抽查要以“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形式開展,一旦發現問題隱患,要予以嚴肅通報,并限期整改到位。 通知指出,醫療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是本機構感控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對感控工作予以高度重視,全面掌握本機構感控工作各項情況,強化各項制度落實,持續提高管理水平。各醫療機構要將感控工作納入領導班子重要議事日程,每月至少組織召開一次感控工作專題會,認真聽取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實際問題。 通知強調,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感控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長期性以及發生醫療機構內感染后果的嚴重性,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幸心理、松勁心態,進一步強化對轄區醫療機構的監管職責,健全感控工作追責問責機制。對因責任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發生醫療機構內感染的,要直接追究醫療機構一把手責任,并對有關責任人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懲處。 |
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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