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0日電 據住建部網站消息,住建部就《關于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以下簡稱《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明確,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嚴格控制大規模拆除;嚴格控制大規模增建;嚴格控制大規模搬遷;確保住房租賃市場供需平穩。 《征求意見》明確,堅持劃定底線,防止城市更新變形走樣,要嚴格控制大規模拆除。除違法建筑和被鑒定為危房的以外,不大規模、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筑,原則上老城區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現狀總建筑面積的20%。鼓勵小規模、漸進式有機更新和微改造,提倡分類審慎處置既有建筑。 《征求意見》提出,要嚴格控制大規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務設施外,不大規模新增建設規模,不突破老城區原有密度強度,不增加資源環境承載壓力。嚴格控制老城區改擴建、新建建筑規模和建設強度,原則上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建比不宜大于2。 《征求意見》要求,要嚴格控制大規模搬遷。不大規模、強制性搬遷居民,改變社會人口結構,割斷人、地和文化的關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勵以就地安置為主,改善居住條件,保持鄰里關系和社會結構,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征求意見》要求,要確保住房租賃市場供需平穩。不大規模、短時間拆遷城中村等城市連片舊區,導致住房租賃市場供需失衡,加劇新市民、低收入困難群眾租房困難。鼓勵穩步實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改善公共環境,消除安全隱患,同步做好中低價位、中小戶型長期租賃住房建設,統籌解決新市民、低收入困難群眾等重點群體租賃住房問題,住房租金年度漲幅不超過5%。 同時,《征求意見》規定,要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不隨意拆除、遷移歷史建筑和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筑,不脫管失修、修而不用、隨意閑置。對擬實施城市更新的區域,要開展調查評估,梳理評測既有建筑狀況,明確應保留保護的建筑清單,未開展調查評估、未完成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筑確定專項工作的區域,不應實施城市更新。 《征求意見》強調,要延續城市特色風貌。不破壞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樹和有地方特征的現有樹木,不挖山填湖,不隨意改變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隨意改建具有歷史價值的公園,不隨意改老地名,杜絕“貪大、媚洋、求怪”亂象,嚴禁建筑抄襲、模仿、山寨行為。堅持低影響的更新建設模式,保持老城區自然山水環境,保護古井、古樹、古橋等歷史遺存,鼓勵采用當地建筑材料和形式,建設體現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時代風貌的城市建筑,加強城市生態修復,留白增綠,保留城市特有的地域環境、文化特色、建筑風格等“基因”。 《征求意見》強調,要提高城市安全韌性。不重地上輕地下,不過度景觀化、亮化,增加城市安全風險。開展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摸底調查,排查整治安全隱患,推動地面設施和地下市政基礎設施更新改造統一謀劃、協同建設。在城市綠化和環境營造中,鼓勵近自然、本地化、易維護、可持續的生態建設方式,優化豎向空間,加強藍綠灰一體化海綿城市建設。 |
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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