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7月8日電 (何淑亭)據云南省紀委監委8日通報,5月17日,生態環境部公布“云南玉溪杞麓湖污染治理治標不治本水質長期得不到改善”典型案例后,省紀委省監委對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虛作假等有關問題以事立案,經過全面深入調查核實后,決定對6個責任單位,29名責任人追責問責。 經查,玉溪市委、市政府,通??h委、縣政府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不深不透,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愈演愈烈,從不作為亂作為發展到公然造假;政績觀扭曲、錯位,動歪心思,斥資數千萬元弄虛作假;決策任性,不講程序和規矩,監督缺失催生造假工程;自然生態污染背后,潛藏著政治生態污染,存在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貪腐問題。 根據有關黨紀法規,經云南省委批準,云南省紀委監委決定給予玉溪市委、市政府,通海縣委、縣政府通報問責,責令作出深刻書面檢查;給予玉溪市生態環境局通海分局、通海縣水利局通報問責。 對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賀彬等5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公職人員立案審查調查,采取留置措施;給予玉溪技師學院黨委書記,時任通??h委書記、杞麓湖縣級湖長盧維江黨紀政務立案、停職檢查;給予玉溪市委原書記、市級總河長羅應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因其嚴重違紀違法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存在問題并案處理;給予通??h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時任通??h副縣長常偉等4名責任人黨紀政務處分、職務調整;給予云南省政府副秘書長,時任玉溪市委副書記、市長、市級副河長張德華等7名責任人黨紀政務處分;給予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時任玉溪市委副書記、杞麓湖市級湖長保明順等11名責任人誡勉、通報、批評教育。 杞麓湖是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也是通??h“母親湖”。由于流域內蔬菜種植面積居高不下,農業面源污染嚴重,杞麓湖水質長期為劣V類。2016年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2018年“回頭看”均嚴肅指出該問題。(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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