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富順7月9日電 “自己從來沒有在流動的河水里游泳過,水性很一般。但面對當時的緊急情況容不得自己想那么多,一心就想到救人。這不是啥見義勇為,是警察的職責所在!”狂奔數百米跳進水庫,勇救起兩名落水兒童的四川自貢市富順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鄭俊良9日接受記者采訪時如是說。 近日,富順縣童寺鎮一水庫發生一起兒童溺水事件,因公途經此處的民警鄭俊良聽到呼救聲后迅速趕往事發點,在危急時刻先后兩次潛水將溺水的兩名兒童成功救上岸。而他自己因體力消耗太大,最后累癱在了岸邊…… 鄭俊良介紹,自己的水性很一般,以往都是在游泳池里游泳,從來沒在流水的江河里游過。當天事發突然,自己忙完公務路過,聽見了孩子的呼救聲就尋聲跑去……他當時來到水庫邊,按照平時就處置突發事件的訓練要求,脫下了外褲,避免下水救人時受阻或發生意外。然后迅速跳進水里把還在水里掙扎的小男孩救起。而后聽說水里還有一個小女孩,但當時已經在水面上看不見孩子身影,自己又潛入水里尋找。 鄭俊良說,剛潛水下去時自己就被嗆了一口水,后來又重新回到水面進行了呼吸調整,又再次潛入水中尋找落水女孩。當時水里泥沙很多,剛睜眼就感覺眼睛一陣刺痛,但自己只有堅持,最終在水下約3米的地方抓住了落水女孩的腿,最終把她成功救起。 “萬一有什么閃失,我和兒子怎么辦啊?”鄭俊良的老婆告訴記者,當天鄭俊良回來后就淡淡地說了一下自己救起了兩個落水小孩的事,還表揚了他。后來慢慢聽他講述救人的過程,才感覺后怕。“不過,他這種救人行為我是支持的,連6歲的兒子也說爸爸是好樣的,要向他學習!” “正如他自己所說,這不是什么見義勇為的行為,就是警察的職責!”富順縣公安局政委安立介紹,當天鄭俊良救人以后并沒有告知單位,是當地群眾在現場撿到他的警官證后,才電話通知了公安局有警察做了好人好事。安立說,鄭俊良的救人行為不僅體現了新時代的“雷鋒精神”,還彰顯了刑警本色,在遇上突發事件時,臨危不亂、膽大心細、奮不顧身、義無反顧。同時,他并沒有盲目進行,而是有條不紊地施救,確保了自身和所救人的生命安全,完全展現出了一個民警堅守初心和使命的良好素養及為民服務的情懷。(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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