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私家車越來越多,給自己的愛車找個車位也越來越不容易,于是各種“花式”占位法就出現了。“本來停車位就不多,沿街的店鋪還隨意占用公共車位,占著車位就是不讓人停車?!崩ッ魇忻裢跸壬蛴浾叻从常蛐^停車位緊張,他只能把車停在前衛西路路邊的公共停車位上,但是就在兩天前,王先生駕車駛入車位時卻發現,停車位上被兩輛車“霸占”了,一輛小黃車和一輛電單車鎖在了一起。為此,想停車的王先生找到鎖車的商戶交涉,可雙方沒法達成一致,王先生只能報警。 事件回顧 商戶私鎖共享單車占車位 據王先生介紹,把小黃車與電單車鎖在一起的是路邊一家商鋪的老板,之所以上鎖,就是想用小黃車來給自己占著一個車位,“這段路的商鋪基本都這樣做,有的是用小黃車,有的則是用一輛自己的車占著兩個車位。” 王先生說看到小黃車后就找到商戶交涉,可對方不僅不聽勸還揚言要找他麻煩,于是無奈只得報了警?!熬靵砹酥笊碳也粌H不認錯,還一直理直氣壯,說是小黃車是早就壞了的,他們拿來用算是廢物利用?!蓖跸壬嬖V記者,警察來了之后,商戶怎么說都不肯移開小黃車和電單車。 最后,在民警多次勸說并告知商戶必須配合執法,否則公安機關將依法作出處罰,該商戶終于把車移開,讓王先生把車停進了車位。 商家聲音 沒有停車位生意就不好做了 昨日,記者在走訪中發現,前衛西路上絕大部分是五金商鋪,這些商鋪占用停車位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方便自己停車;二是方便做生意,上下貨等。 在走訪中,記者嘗試與私占停車位的不同商家直接溝通,希望其移除障礙物讓出公共停車位給停車“行個方便”,但均以失敗告終。“我們的貨都是比較長的管子、鋼窗,留(占)車位也是為了上下貨方便一些,要不然停滿了,東西都卸不下來?!币患椅褰痄侁惱习逭f。 “這個已經是不成文的規定了,如果你店門口沒有車位,或者車位離得遠,根本就不會有人來,那生意就不好做。”一家飯館老板說。 市民聲音 私占公共車位加劇停車難問題 其實用小黃車來占車位已經不是稀奇事,在昆明的其他地方也同樣存在占車位的情況,地鎖、電單車、水泥墩,甚至還有床墊……占位物件可謂無奇不有。 環城西路旁的八哥巷,由于周邊都是老小區,車位十分緊張,記者昨日上午看到,在八哥巷中段,所剩無幾的空車位依然被占了,和前衛西路不同的是,這里的空車位上大都停著電單車,其中,一個空車位上被人用兩三輛電單車和共享單車鎖起來占位。 原本是為了緩解老小區停車壓力才在道路兩旁規劃車位,可沒想到卻被一些人鉆了空子。市民楊先生向記者抱怨說:“如果真的是電單車沒地方停,臨時停一下,擺放整齊是不會占用多少車位的,而且這個路段周邊停車位在晚間非常緊張,這樣圈占公共停車資源,讓人覺得很不舒服,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小區停車難的問題?!痹诓稍L中,不少市民都認為,這樣占用公共停車位實在不該,商家不應該為了一己私利占用停車位。市民提出,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管一管。 律師說法 私占停車位面臨被追責 對此,云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李軍律師表示,公共停車位屬于一種社會公共資源,其目的是提供公共服務,并非如同私家車位一樣,擁有排他的使用權。根據《物權法》第四條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商家和個人為了一己私利占用停車位侵犯了國家的所有權,政府部門可以要求占有人及時移除障礙物,并可追究占有人的責任。 另外,根據《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四條、第二十三條對臨街單位和個人的相關規定,沿街商家用凳子、禁停牌、自行車、電單車等方式非法侵占停車位,已違反《條例》相關規定,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可以責令其改正,不改正的,處以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同時,律師也建議,當發現公共停車位被私自占用時,市民可以向執法部門舉報,由相關部門對違法人員進行處理。此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應當及時開展清理整治違規占用公共停車位亂象行動,加大巡查治理力度,加強對主次干道私占公共停車位現象的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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