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關于印發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2019-05-24 19:16:37??來源:中國政府網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瑋 |
五、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保障措施 (十五)強化地方政府工作職責。地方各級政府要把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作為重要民生工程,切實承擔主體責任。省級政府要建立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工作協調機制,形成省級統籌、部門參與、市縣實施的工作格局。各省(區、市)要抓緊制定實施方案,出臺政策措施,明確任務目標,進行任務分解,建立工作情況季報、年報制度。市縣級政府要制定具體貫徹落實措施。鼓勵各地將財政補助資金與培訓工作績效掛鉤,加大激勵力度,促進擴大培訓規模,提升培訓質量和層次,確保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有效開展。 (十六)健全工作機制。在國務院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框架下,健全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工作協調機制,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等各方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承擔政策制定、標準開發、資源整合、培訓機構管理、質量監管等職責,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分解工作任務,抓好督促落實。發展改革部門要統籌推進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能力建設。教育部門要組織職業院校承擔職業技能培訓任務。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發揮行業主管部門作用,積極參與培訓工作。財政部門要確保就業補助資金等及時足額撥付到位。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職業農民培訓。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協調組織退役軍人職業技能培訓。應急管理、煤礦安監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化工、礦山等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培訓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作業培訓。國資監管部門要指導國企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共同做好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支持鼓勵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以及行業協會參與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十七)提高培訓管理服務水平。深化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放管服”改革。對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實施目錄清單管理,公布培訓項目目錄、培訓和評價機構目錄,方便勞動者按需選擇。地方可采取公開招投標等方式購買培訓服務和評價服務。探索實行信用支付等辦法,優化培訓補貼支付方式。建立培訓補貼網上經辦服務平臺,有條件的地區可對項目制培訓探索培訓服務和補貼申領告知承諾制,簡化流程,減少證明材料,提高服務效率。加強對培訓機構和培訓質量的監管,健全培訓績效評估體系,積極支持開展第三方評估。 (十八)推進職業技能培訓與評價有機銜接。完善技能人才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評價方式,動態調整職業資格目錄,動態發布新職業信息,加快國家職業標準制定修訂。建立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制度,為勞動者提供便利的培訓與評價服務。從事準入類職業的勞動者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推動工程領域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支持企業按規定自主開展職工職業技能等級評價工作,鼓勵企業設立首席技師、特級技師等,提升技能人才職業發展空間。 (十九)加強政策解讀和輿論宣傳。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提升政策公眾知曉度,幫助企業、培訓機構和勞動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進職業技能培訓工作開展。大力弘揚和培育工匠精神,落實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加強技能人才激勵表彰工作,積極開展各類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營造技能成才良好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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