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聚焦 解決校園貸,宜疏不宜堵,根本出路仍在于供給端如何發力。與其讓“劣幣驅逐良幣”,不如讓“良幣驅逐劣幣”。 早在2017年5月,原銀監會等幾個部門就曾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一律暫停網貸機構開展在校大學生網貸業務。但近期的媒體調查發現,仍有不少網貸機構無視上述規定,披上創業貸、畢業貸、培訓貸、求職貸等外衣,繼續向大學生違規放貸。 校園貸作為一個新興金融業務,客觀上存在一定的供需矛盾。近年來,在校大學生數量不斷增長,很多學生的消費觀念比較超前,加大了校園領域旺盛的金融消費需求,但這并未引起金融監管部門的足夠重視。究其原因,主要是有關部門認為,在校大學生大多依靠家長提供的資金支持上學,自身沒有獨立的收入來源,因此不應成為貸款發放的對象,而且潛藏較高的金融風險。因此,國內金融機構并未將校園貸作為重點業務進行開拓創新,導致校園貸款的供給極度短缺,無法滿足在校學生的客觀需求。 有需求就會產生供給。既然正規的金融機構不愿開展校園貸業務,就為那些不正規的貸款機構提供了乘虛而入的機會,比如,沒有金融牌照的網貸機構,在國家禁令下,仍披著創業貸、培訓貸的外衣給大學生發放貸款。甚至有不合格的金融機構給大學生變相發放“砍頭息”貸款等。 新華社調查顯示,重慶一名大學生在“易周寶”上借款3000元,7天到期后,實際到賬資金只有2100元,年化貸款利率高達1564%,逾期費一天高達150元。一筆3000元的借款在一個月內已經滾成7000多元。更讓人心有余悸的是,如果不能按時還款,網貸機構就通過讀取手機通訊錄、手機定位等功能威脅借款人還款,給學生和家長帶來更多的不安全感。這樣的校園貸,對學生和家長來說宛如一場噩夢。 筆者認為,要想有效解決校園貸亂象,需要對金融領域發起一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首先,要正視校園貸存在的合理性,不能簡單地以取締或禁止的方式來解決。取締和禁止的做法,只會給不正規的校園貸騰挪出更多的市場,最終受損的仍然是學生和家長。 其次,國家正規的金融機構要根據大學生的實際消費需求,適度增加市場供給,為學生的合理消費提供更多風險可控的金融服務產品。比如,在大學生入學時,金融機構可與學校合作,給學生辦理一定額度的信用卡,并簽訂相關合同,必要時可讓學生家長在合同上簽字背書。 第三,金融機構還可針對學生的不同家庭情況,開發更多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產品,滿足學生多樣性的金融服務需求。比如,可推出購買智能手機、電腦等產品的低息分期付款服務。 對于校園貸金融風險的控制,一方面需要金融機構與學校加強合作,及時將學生的還貸情況定期向學生家長發送,確保家長的知情權,爭取得到家長的支持,最大限度地控制風險。另一方面,應將正規校園貸與學生個人征信系統掛鉤,對于違約的學生,可在個人征信系統進行記錄,可對違約學生將來的就業、考研以及個人征信形成相應的影響,形成震懾力,約束學生的過度消費行為和惡意違約情況。 解決校園貸,宜疏不宜堵,根本出路仍在于供給端如何發力。與其讓“劣幣驅逐良幣”,不如讓“良幣驅逐劣幣”。如果正規金融機構能夠積極主動地為在校大學生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務和貸款產品,且貸款利息相對公平合理,在校學生就不會再冒著巨大風險向高利貸伸手要錢了,校園貸亂象就能得到最大程度的遏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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