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歐等成員向WTO提交聯合提案 推動上訴機構成員遴選
2018-11-30 07:20:3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蔡秀明 蔡秀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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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29日電(記者 于佳欣)記者29日從商務部獲悉,中國和歐盟等成員近日已向世貿組織(WTO)提交關于爭端解決上訴程序改革的聯合提案,以維護和加強上訴機構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并推動盡快啟動上訴機構成員遴選程序。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說,為維護多邊貿易體制,保障并完善爭端解決機制,11月22日,歐盟、中國等WTO成員向WTO提交了關于爭端解決上訴程序改革的兩份聯合提案,并計劃在12月12日的世貿組織總理事會會議上就此發表聯合聲明。 他說,第一份提案,回應了個別成員對上訴程序提出的程序性關注,就離任上訴機構成員過渡規則等問題提出了適當解決方案。第二份提案,主要是加強上訴機構的獨立性,提高上訴機構提交報告的效率和能力,以及自動啟動上訴機構遴選程序等。 高峰說,中國、歐盟會同其他國家成員,聯合提出這兩份提案,旨在回應并解決相關成員對上訴程序的關注,維護和加強上訴機構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并推動盡快啟動上訴機構成員的遴選程序。 目前,聯合提案獲得了中國、歐盟、加拿大、印度、挪威、新西蘭、瑞士、澳大利亞、韓國、冰島、新加坡、墨西哥等40多個成員的聯署,包括爭端解決機制主要的使用方,涵蓋發達成員和發展中成員,具有一定的廣泛性和代表性。 高峰表示,爭端解決機制是WTO的核心支柱,在維護WTO的可靠性和可預期性、迅速解決成員間貿易爭端、確保WTO有效運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上訴機構是WTO爭端解決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個別WTO成員阻撓上訴機構成員遴選,嚴重威脅爭端解決機制的正常運行,并給多邊貿易體制的正常運轉帶來體制性風險。 高峰強調說,中方愿與所有WTO成員共同努力,積極開展討論,盡早啟動上訴機構成員遴選程序,共同保障爭端解決機制的正常運行,維護多邊貿易體制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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