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合肥11月25日電 (夏瑩)“家庭暴力是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受害者不僅是婚姻配偶,老人、孩子也可能是受害者。”安徽省婦女第十三次代表大會代表曹冬梅向記者介紹,受到家暴時,積極維權、大膽說出以及人身安全保護令都是有效措施。 11月25日,國際反家庭暴力日,據了解,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危險,可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應當受理。 自2016年3月1日起,《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曹冬梅作為一名律師,深切的感受到了《反家庭暴力法》實施后帶來的變化。她告訴記者,該法律實施后,前來咨詢的人數有所增加,同時,在許多婚姻家庭實施暴力的案件中,受害者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后,公安機關協助執行,使施害人與受害人保持一定的距離,進而得到保護。此外,該法律讓人們認識到了家庭暴力不僅存在于夫妻之間。“過去許多人認為孩子是屬于個人所有,用打的方式教育孩子,但打孩子也屬于家庭暴力,虐待老人同樣是,人們的觀念也有所改變。” 曹冬梅說,由于家庭、婚姻的矛盾相對隱蔽,私密性較強,同時家暴還分冷暴力、經濟制裁、語言暴力等多種形式,外界直接干預的難度較高,那么受到家庭暴力該怎么辦?她指出,受害者要大膽說出,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并且要保留固定證據,運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不可輕易妥協。 然而,如今還是有許多受害者認為“家丑不可外揚”,在安徽合肥的三里三村社區,就有一位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據該社區黨委書記孫晶晶介紹,轄區內的王芬(化名)今年50多歲,與丈夫結婚已有三十余年,長期遭丈夫在酒后家暴,來轄區居住一年后,遭到了一次毒打,王芬選擇來到社區尋求幫助。 “當時她的手指被她丈夫咬破了,傷勢很嚴重,在處理過后她講述了多年的遭遇。”孫晶晶說,王芬多年來為了家庭的完整選擇閉口不言,經過社區調解,王芬仍不愿離婚,但與丈夫分居,孫晶晶也表示,若其需要法律援助等,可隨時找社區幫助。經過工作人員長期的跟蹤,截至目前王芬未再遭受家暴。 據悉,該社區在2016年3月成立了合肥首個家庭暴力“援助棧”,至今共調解家庭暴力事件二十余起。記者走進該社區的“援助棧”,粉色裝飾讓人倍感溫馨,50平米的房間里,電視、空調等家電一應俱全,作為家暴受害者的臨時庇護所,在受害者居住期間,值班人員會管控人員進入。“不僅是女性,只要是家暴受害者,都可住進來。” 記者從合肥市婦聯獲悉,為了幫助受家暴的婦女,來自6家律師事務所的40多名律師組成市婦聯維權志愿團,為婦女群眾提供法律咨詢、訴訟代理等服務。此外,還成立了12338婦女維權熱線、設立“婦女維權服務站”等維權陣地,并在反家庭暴力日等節點,利用普法講座、案例咨詢等形式,宣傳法律知識,提高婦女群眾的反家暴意識。(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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