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0日電 據澳洲網報道,幾年前,澳大利亞昆州布里斯班2家711便利店的加盟商袁潔森,因長期拖欠員工工資遭到起訴。不久前,法院對案件做出裁決,袁潔森經營的2家公司Viplus和Vipper被罰款約15.64萬澳元,個人被罰款約19.3萬澳元。 據報道,Viplus和Vipper公司的所有者袁潔森,曾在昆州布里斯班的中央商務區經營2家711便利店,并一直持續到去年年中。在一年多的時間里,袁潔森曾拖欠21名員工3萬多澳元工資,其中,每名員工被拖欠的工資從98澳元到5080澳元不等。此外,調查人員發現,便利店還剝削員工加班費等。 3月底,位于墨爾本的聯邦巡回法院判處袁潔森個人近20萬澳元罰金。此外,Viplus公司被處以8.8萬澳元罰金;Vipper公司被處以6.8萬澳元罰金。法官麥古力在判決書中寫道,“受聘于Viplus和Vipper公司的許多海外勞工通過簽證來到澳大利亞,其中多數屬于年輕人。拖欠工資給每一名員工帶來了巨大的影響。” 早在2013年,公平工作專員曾警告過袁潔森,必須給在周末和法定假日工作的員工發法定工資。直至2014年9月,公平工作委員會調查了包括這2家店鋪在內的20家便利店,并對其中11名經營者提起訴訟。 去年,法院和Fairfax-Four Corners調查了711便利店后發現,便利店存在系統性的拖欠工資問題,同時工資簿遭到篡改。然而,法院認為袁潔森沒有嘗試偽造工資簿,也沒有誤導監管機構。法院獲悉,經營者已經悉數賠償員工們拖欠的工資,其行為不能被判定為“故意”。即便如此,因沒有正確記錄員工的工資單,袁潔森也受到到了處罰。 據了解,袁潔森已經營了12年便利店,此外,他還涉足過金融業、銀行業和項目管理行業。證據顯示,被告可以從711便利店總部獲得大量培訓和支持,其中還涉及到了澳大利亞工作場所法律規定的義務等相關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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