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一名男子20日因在社交媒體上提醒他人不要超速時稱警察為“藍精靈”,面臨160歐元(約合1242.5元人民幣)罰款。 蒂羅爾州警察局沒有公開這名男子姓名,僅說他“損害兩名警察的名譽”,違反“公共道德”,因而對他開出罰單。 按照警方的說法,這名男子在社交媒體“臉書”一個群組發帖,提醒他人當地一條公路上有“兩個藍精靈持激光測速儀站著”。這個群里恰有一名警察,看到后向有關部門投訴。 《蒂羅爾日報》報道,這名男子堅稱他使用“藍精靈”一詞無意侮辱警察,僅僅是個無傷大雅的玩笑。他打算在地區警察局總部為自己辯護。(王鑫方)【新華社微特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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