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4日電 題:新聞分析:我們的個人信息誰做主?——透視網絡產品和服務隱私條款里的“貓膩” 新華社記者 李亞紅 王思北 用微信聊天、淘寶購物、百度地圖導航……當享受網絡產品和服務帶來便利的同時,我們或許并未閱讀或讀懂它們的隱私條款,對其如何收集、使用和轉讓我們的個人信息并不清楚,甚至會遭遇“霸王條款”。 全國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24日發(fā)布對首批10款網絡產品和服務隱私條款評審結果,督促企業(yè)整改違法違規(guī)行為,讓用戶擁有對自己個人信息的知情權和控制權。 隱私政策“霸王條款”花樣多 網購信息泄露接到騷擾電話、航班信息泄露遭遇精準詐騙……“近年來,個人信息被過度采集、濫用以及非法交易帶來了一系列問題,嚴重損害用戶合法權益,同時也帶來了一些社會問題。”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院長趙波說。 隱私條款是企業(yè)收集、處理、使用用戶信息的公開聲明。然而,諸如“為改進服務,我們需要收集、分析您使用手機的情況,并可能與第三方共享等”語焉不詳、籠統(tǒng)不清的條款內容比比皆是,讓人不明就里:要改進什么服務、收集哪些信息、將共享給哪些第三方? “有的天氣類應用要收集用戶的通信錄,有的手電筒應用在安裝時顯示會調用手機的位置信息。”手機里有多個APP的北京市民朱先生說,有的APP安裝時會問我是否同意將購物信息共享給第三方信用評價機構,如果點不同意,就會直接退出,無法使用該服務。 記者調查發(fā)現,一些網絡服務沒有給用戶提供更正、刪除其個人信息的途徑,不給用戶提供撤回授權、關閉權限、注銷賬戶的方式。因此,有的網絡服務用戶一旦注冊了,再也無法注銷。 有網絡信息安全專家和用戶表示,這種協議實際上是企業(yè)利用自己的優(yōu)勢地位“強迫”用戶同意,導致的結果是用戶提供授權后“覆水難收”,這樣的“霸王條款”,很可能危害用戶信息安全。 掌握信息保護技能減少泄露風險 中央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國家標準委等四部門日前組織指導對微信、新浪微博、淘寶網、京東商城、支付寶、高德地圖、百度地圖、滴滴出行、航旅縱橫、攜程網10款網絡產品和服務的隱私條款進行評審。這些企業(yè)一邊接受評審,一邊進行整改、提高,改版后的很多條款將減少用戶信息泄露風險: 支付寶和微信等均通過彈窗展示隱私條款重點內容及收集信息類型,以便用戶在最短的時間內了解其最關心的問題;用戶點擊隱私條款目錄即可跳到具體條款,易于用戶選擇和閱讀。 滴滴出行細化了獲取用戶信息的具體內容及對應的產品功能,并允許用戶做出選擇。“用戶如不同意采集個人信息,將僅影響某個對應功能無法使用,不會影響APP主功能叫車服務。”滴滴出行副總裁魏東輝說。 航旅縱橫、京東商城等給用戶撤回同意、刪除個人信息、注銷號碼或賬號的權利,用戶撤回同意和注銷賬號的,企業(yè)將不再保存、處理該個人信息。 在與用戶隱私聯系最緊密的足跡功能中,百度地圖給用戶提供了豐富的設置開關,可以選擇記錄“打開地圖時的位置”“導航結束時的位置”,也可以“清空所有足跡”。 “京東明確指出將遵循合理、相關、必要原則收集個人信息,不會收集法律法規(guī)禁止收集的信息。”京東商城副總裁曲越川說,京東會全面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避免收集無關的個人信息。 信息采集使用應提供“明白賬” 隱私條款是用戶了解企業(yè)如何采集收集個人信息的一個主要窗口,同時也是用戶行使個人信息控制權的一個主渠道。北京大學互聯網發(fā)展研究中心高級顧問洪延青說,互聯網時代用戶希望“我的信息我做主”,網絡產品和服務企業(yè)收集了用戶哪些信息、如何保存使用、如何轉讓等,必須給用戶一本“明白賬”。 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長左曉棟建議,隱私信息保護涉及用戶切身利益,用戶在使用互聯網服務過程中,要認真了解隱私政策,這也是事后主張自己權益的重要依據。 網絡產品和服務的隱私條款是對用戶的承諾,也是政府執(zhí)法的重要依據。“下一步相關部門將組織開展對參評產品和服務的抽查檢測。”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副院長楊建軍說,目的是推動互聯網企業(yè)更加重視個人信息保護,形成社會引導和示范效應,帶動行業(yè)個人信息保護水平整體提升。 “未來將按照網絡安全法要求,進一步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工作。”中央網信辦網絡安全協調局局長趙澤良說,下一步還要鼓勵更多企業(yè)參與到評審中,企業(yè)要把保護個人信息作為自己的責任。 10家參與評審的互聯網企業(yè)還發(fā)布倡議書,表示將尊重用戶知情權、控制權,遵守用戶授權,強調用戶信息安全等。同時這些企業(yè)表示,堅決杜絕與個人信息黑色產業(yè)鏈的任何交易及往來,積極配合監(jiān)管機構監(jiān)督檢查,主動接受社會各方監(jiān)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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