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文化部等7部門聯合推進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 新華社北京9月8日電(記者 周瑋) 中宣部、文化部、中央編辦、財政部等7部委近日聯合印發《關于深入推進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的實施方案》,部署推動在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美術館等建立以理事會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 實施方案明確要堅持黨的領導、把握正確方向,轉變職能、政事分開,立足實際、分類實施,堅持公益、提升效能的基本原則,到2020年底,全國市(地)級以上規模較大、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機構,基本建立以理事會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進一步健全,相關方權責更加明晰,運轉更加順暢,活力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公共文化的獲得感明顯提升。 實施方案強調,要從建立以理事會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明確相關方職責、制定機構章程、規范管理運行、加強黨的建設等五個方面明確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的組織構架和運行管理體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作為舉辦單位指導組建理事會和管理層,負責對公共文化機構和理事會建設進行監督指導、績效考核。 根據實施方案,理事會由政府有關部門、公共文化機構、服務對象和其他有關方面的代表構成,行使對公共文化機構的決策權,對舉辦單位負責,負責本單位的發展規劃、財務預決算、重大業務、章程擬訂和修訂等決策事項。 實施方案明確在深入推進法人治理結構改革中要加強對公共文化機構黨建工作的領導,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配備方式。凡涉及公共文化機構改革發展穩定和事關職工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使用事項,黨組織必須參與討論研究,理事會作出決定前,應征得黨組織同意。 實施方案著眼落實法人自主權,充分調動各方參與改革積極性,從落實人事管理自主權、擴大收入分配自主權等方面提出了一些配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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